作者简介:徐卓君,山东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吴贾(通信作者),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顺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献来源:《中国农村经济》2026年第5期
摘要:在城乡融合背景下,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对于壮大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改善农村人力资本结构以及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借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这一准自然实验,将2011-2022年1762个县域层面的面板数据与“浙大卡特-企研中国涉农研究数据库”相匹配,采用渐进双重差分模型识别该政策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使得示范县的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机制分析结果表明,该政策的实施主要通过农业产业链延伸和县域市场扩容两条路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异质性分析表明,该政策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在原贫困县、教育资源丰富、农业竞争力强以及市场营商环境优良的地区更为显著。本文既能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驱动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经验证据,也能为未来完善农民综合素质培训机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实践启示。
关键词:高素质农民;县域经济;人力资本;渐进双重差分模型
一、引言
长期以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始终是富民强国之举,是中国经济崛起的重要基石和有力支撑。郡县治,天下无不治。这体现了以“县”为主体的基层治理对治国安邦的重要性。时至今日,县域仍是中国覆盖面积最广、人口分布最多的基本行政单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则进一步强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县域作为“城尾乡头”的关键核心地带,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主阵地。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国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困境。第一,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由于高度依赖以传统要素积累为主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县域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第二,营商环境相对落后。县域经济发展普遍面临财政与资金“瓶颈”,导致县域市场竞争力薄弱,难以吸引外部投资与企业。第三,劳动力流失严重。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加剧了优质人才向城市的转移,县域农村地区面临劳动者总量不足、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等“低端锁定”困境。根据新经济增长理论,人力资本提升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因此,摆脱农村人力资本约束的困境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积极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面提升农民素质。2014年原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并逐步扩大覆盖面,使得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由此,本文将讨论的现实问题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如果能,通过何种机制实现?系统分析上述问题,不仅能为新时期深化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理论依据,也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政策启示。
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文献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聚焦研究高素质农民的内涵特征和培育机制。“高素质农民”是一个政策性较强的概念,频繁出现于各类政府文件、媒体采访和新闻报道中,但相关学术研究较少且主要从新型职业农民视角切入。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固定职业,并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专门职业技能的现代农业劳动者。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的形成高度依赖政府支持和教育制度安排。随着政策实践的深入推进,高素质农民被视为对新型职业农民内涵的继承和拓展,不仅延续了农民“新型”职业属性和现代化专业素质,也更加强调农民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二是分析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已有文献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本市场服务下沉、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特色农业发展等视角出发,考察上述因素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三是聚焦人力资本视角下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教育回报与经济效应。尽管多数研究证实了人力资本提升对个人教育回报与地区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但当研究对象聚焦于农业经济时,结论则出现较大分歧。持积极观点的学者认为,针对农民开展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仅能通过人力资本投资改善劳动力市场上非正规就业者的不利情况,带来收入和就业水平的显著提高,还可以对产业链上下游产生溢出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持消极观点的学者则认为,人力资本在农村地区难以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农村青年参与职业教育后仍可能从事低附加值工作,依然缺乏充分的向上流动机会,由此形成“农村人力资本作用之谜”。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在以下两个方面仍显不足。其一,多数研究集中于理论阐释与概念辨析,基于县域数据直接考察高素质农民培育对县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较为缺乏。其二,既有文献尚未揭示高素质农民培育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机制。本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廓清二者之间的理论联系并进行实证检验。这不仅有利于弥补现有文献在理论机制阐释方面的不足,也能为准确评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制度效果提供经验证据。
鉴于此,本文借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这一外生冲击,系统评估该政策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的边际贡献有三点。第一,与多数侧重理论阐释或案例分析的文献不同,本文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分批次推进的外生冲击构建渐进双重差分模型,为评估该政策实施的县域经济发展助推效应提供来自中国县域的经验证据。第二,与已有研究多从单一机制展开分析不同,本文从农业产业链延伸和县域市场扩容两个维度切入,系统揭示政策发挥作用的多重路径,拓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赋能县域经济发展的研究边界。第三,不同于采取小样本、单一数据源的既有研究,本文同时将县域统计数据、浙大卡特-企研中国涉农研究数据库、中国工商企业注册数据库等多套数据进行匹配,综合利用工具变量法、Bacon分解、两阶段双重差分法(Two-Stage Differences in Differences)等计量方法缓解内生性与异质性处理效应问题,并基于县域经济状况、教育资源、农业竞争力与营商环境等多维特征进行异质性分析,以增强研究结论的稳健性与政策启示的针对性,为地方政府优化资源配置、制定差异化与精准化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政策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政策背景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试先行的重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解决未来“谁来种田”这一问题开展的重大决策,旨在赋予农民职业化身份,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现代化、壮大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战略选择。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支持力度。2014年8月,原农业部、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个示范省、14个示范市和300个示范县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示范区。截至2015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规模达到1272万人。“十三五”时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入系统推进阶段。在积累第一批示范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山东、安徽、江西、河南四省在2016年获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体推进示范省。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已突破1500万人。其中,45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型职业农民分别占54.35%和30.34%。上述数据表明,新型职业农民的年龄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初步构建了以财政支持、教育培训、认定管理、产业带动为主体的制度框架。在财政支持方面,截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70.9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数量突破1600万人。各地在中央财政示范带动下,纷纷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例如,江苏、山西两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以上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福建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计划,省政府每年投入近4000万元,支持1.2万名农民到省内涉农院校接受高等或中等职业教育。在教育培训方面,示范县统筹规划、整合、利用、开发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构建了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培训体系,并针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开展差异化培训。在认定管理方面,数据显示,2014-2015年,全国共有1121个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认定人数达21万余人,占培育总数的10.89%;得到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除接受跟踪服务与再培训教育外,还能享受更多的政策补贴。在产业带动方面,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理念,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的后续推进中,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制定阶段发展规划、创新培训组织形式等方式积极推动该政策的落地实施。随着该政策实施的不断深入,中国高素质农民规模稳步扩大。“新农人”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大幅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也呈现明显增长态势。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作为加速城乡要素双向循环与连接市场供需两侧匹配的枢纽,县域经济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当前农村要素市场发展滞后、优质劳动力持续外流,县域经济发展面临产业基础薄弱与市场潜力不足的双重困境。在此背景下,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一要振兴乡村产业,二要激活县域市场潜力。一方面,农民作为农业劳动力,承担着农业生产经营和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任务。但现实中,中国农业生产效率偏低、竞争力薄弱、产业链延伸空间有限以及农村产业结构单一化和同质化等“顽瘴痼疾”,日益成为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从理论上看,传统农户的生产行为具有“自耕自作”的小农属性,生产决策以满足自身需求为导向。这种模式由于缺乏对农产品加工增值和流通渠道建设的动力与能力,已逐渐脱离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需求。根据人力资本理论,地区经济滞后的根源在于人力资本积累不足,而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正是弥补这一不足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农民作为县域市场主体,是扩大市场要素供给与释放消费需求的核心群体。根据本地市场效应理论,市场潜能扩张是驱动要素集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但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所导致的县域人口空心化、劳动力短缺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高昂等问题,不仅严重压缩了县域市场空间,也阻碍了县域经济发展转型。因此,激活县域市场潜力的关键在于解决内部需求“留不住”和外部资源“进不来”的现实问题。
在此背景下,原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该政策作为一种“三农”偏向型的制度安排,通过系统化的人力资本投资,旨在提升农民在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职业价值观,推动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型。该政策的实施,不仅能直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附加值,还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溢出效应,重塑产业体系、优化要素配置与拓展市场空间,进而推动县域经济的整体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沿着“由点到链,以线带面”的脉络,构建以农村人力资本为核心、以“农业产业链延伸”为主线、以“县域市场扩容”为支撑的理论分析框架,系统阐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具体理论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理论机制
1.农业产业链延伸机制。在“由点到链”方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够发挥差异化人力资本优势,带动农业产业链纵向延伸,并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链延伸的核心在于,实现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间的跨界配置与重组。该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促进现代要素汇聚重组与创新驱动,有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从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第一,从产业链的劳动分工视角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进行分类施策与精准培育,提升了农民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的专业化水平和劳动分工程度。示范县采用“理论+实践”的教育培训模式,依托农业职业院校、田间学校和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现代种植技术、养殖管理、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操作与维护等农业知识和技术培训,解决传统农民经验依赖性强、技术更新滞后等问题,从而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在此过程中,部分剩余劳动力从农业生产环节释放出来,向农产品深加工、电商运营、供应链管理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高附加值领域转移。这种基于技能分化的内部分工模式,有助于发挥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差异化人力资本优势,实现对土地、技术、劳动力、资本等要素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从而打破传统产业边界,推动农业产业链纵向延伸。作为一种高效率的产业组织形式,农村产业链延伸能够加速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从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第二,从产业链协同的制度成本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与专业化水平,有助于降低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制度性摩擦,优化农业产业链内部资源配置,推动特色产业组织形态革新。在示范县内,政府通过加强各部门的职能分工、提高职业教育的财政支出、提升社会化服务的可获得性,有效降低了农民参加技能培训的制度成本和教育门槛,广泛提升了农村劳动力在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的协同效率。同时,示范县积极推动“政、企、校、农”多方参与合作,发展联合培养、定向培养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不仅有利于降低产业链各环节的信息不对称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还借助学习效应和模仿效应,促进了跨区域、跨行业的技术融合与商业模式应用,从而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第三,从产业链新形态发展的视角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将数字化、绿色化、特色化、体验化等新质化特征深度融入产业链各环节,有助于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具备敏锐的市场机会识别能力,能够挖掘本土特色资源,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商贸等产业深度融合,并催生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民俗体验等新业态,从而突破传统农业的产业边界,拓展县域产业发展空间。目前,以数字技术、电商平台为代表的新兴技术正渗透到传统农业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以及管理模式中,加速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进程。在此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强调提升农民在短视频制作、电商运营、直播带货等领域的数字技能,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流通效率和品牌价值,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综上所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分工、降低内部协同的制度性成本以及发展新形态要素的方式,实现农业产业链纵向延伸,从而形成“农业带动二三产业、二三产业反哺农业”的良性循环,持续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2.县域市场扩容机制。在“以线带面”方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有助于扩大县域劳动力与资本要素的供给、提振本地消费需求,从而助推县域市场扩容。
第一,从劳动力供给角度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中的主要任务在于应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村劳动力“兼业化、老龄化、低文化”问题,吸引青壮年劳动力留乡或返乡就业创业。为此,各示范县通过农业补贴、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多项配套扶持政策,为县域市场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力供给。在农业补贴方面,部分示范县将新增惠农补贴重点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在税收优惠方面,部分示范县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收入减征或免征相关税费。在社会保障方面,部分示范县提出在农业保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多个方面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相应保障。这些配套扶持政策的实施,不仅吸引了本地农民和外出务工群体留乡或返乡就业,还有助于避免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盲目迁移所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问题,从而缓解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此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还可以大幅度提升劳动力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适应性与创业能力。这使得该政策在扩大劳动力规模的同时,也推动了人力资本质量的提升,从而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量与质兼备的劳动力供给保障。
第二,从资本要素的供给角度看,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重要目标是吸引一批农民工、中等或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到农村创新创业,带动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流向农村。能否完成农村创业过程,既取决于创业环境中的政策支持,也取决于农民是否具备充分的创业动机和创业能力。首先,各示范县重点面向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涵盖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财务管理及产业链整合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这一过程实质上是创业学习的重要阶段,有助于增强学员的市场机会识别、营销推广及资源组织能力,推动其实现由农业生产者向管理者与创业者的转变,从而为县域资本扩张提供创业型人才支撑。其次,新型职业农民群体长期扎根乡村、熟悉本土资源禀赋,在经历系统化的创业学习后,能精准挖掘本地特色产业潜力,为工商资本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切入点,进而吸引相关配套企业和服务机构入驻县域市场。这一过程有助于将本地“小、散、弱”的资源转化为规模化、品牌化的创业项目,持续扩大县域市场的资本规模。最后,地方政府通过组织产销对接、提供跟踪服务、链接专家资源、对接扶持项目等政策措施,能降低外部资本进入涉农领域的制度壁垒与不确定性,从而增强县域的资本要素供给能力。
第三,从消费需求角度看,农民作为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和生产资料的使用者,其消费支出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有助于形成“需求引领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从而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一方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提升农民的农业技术与管理能力,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效率和收入水平。农民收入的增长,有助于提高其对各类生活性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并驱动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从而刺激县域市场消费需求的扩张。另一方面,示范县优先支持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应用,新型职业农民在购买农资时可以享受优惠价格。此类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农民的生产经营成本,激励其增加对先进农业机械设备、优质种子、高效农药化肥以及专业农业技术服务的采购需求。这部分生产性消费的增长,不仅能通过现代化生产要素的投入直接提升农业产出,还能巩固农民增收基础,使其拥有更强的购买力与更高层次的需求。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三个研究假说。
H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够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H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H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扩大县域市场劳动力和资本要素供给、释放消费需求的途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三、研究设计
(一)识别策略与模型设定
本文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渐进双重差分模型(Staggered DID)识别高素质农民培育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将模型设定如下:

(1)式中:i和t分别代表县和年份;lnPGDPit为被解释变量,用来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情况;NPFit为解释变量,代表i县在t年是否被遴选为示范县;Xit为一系列控制变量;交互项(Z'×treatt)用来缓解由潜在的示范县遴选标准的非随机性造成的估计偏误,Z'为示范县遴选标准变量,包括县域早期特征、地形条件和地理区位,treatt为时间虚拟变量;μi和γt分别代表县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α1为核心估计参数,反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变量选择与说明
1.被解释变量:县域经济发展。本文在基准模型中借鉴
2.解释变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本文构建多期政策虚拟变量,若i县在t年获批为示范县,则该县的政策虚拟变量在t年及之后年份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为避免政策滞后性的影响,对于在当年7月及以后获批的县,本文在下一年度将其政策虚拟变量赋值为1。由于第一批示范县获批时间为2014年8月,第二批为2016年3月,因此,本文分别设定两批次政策处理时间为2015年和2016年。
3.控制变量。参考相关文献的做法,本文选取金融发展水平、人口密度、人力资本、互联网水平、交通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升级、土地利用效率、社会福利、政府干预以及医疗水平10个变量作为分析所用的控制变量。
4.示范县遴选标准变量。本文从县域早期特征、地形条件和地理区位三个维度选取以下示范县遴选标准变量。县域早期特征变量包括初始乡镇数、初始耕地面积和初始设施农业占地面积;地形条件变量包括各县海拔与平均坡度;地理区位变量包括是否属于革命老区、是否为粮食主产区、与省会城市距离以及是否位于东部地区。
(三)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性统计
本文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县市卷)》《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以及中经网数据库中的县域年度库。本文通过手工整理形成2011-2022年中国28个省(自治区)1762个县(包括县级市、自治县、旗)的县域平衡面板数据,共计包含21144个观测值。另外,各县域涉农个体户数量、涉农企业数量以及各地农业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农业相关支持性产业的企业数量信息,均来自浙大卡特-企研中国涉农研究数据库(China Academy for Rural Development-Qiyan China Agri-research Database,简称CCAD)中的“中国涉农市场主体特色数据库”“中国农林牧渔业特色统计数据库”“中国农林牧渔业相关支持性产业特色统计数据库”“中国农林牧渔休闲观光特色产业统计数据库”子库。县域新创企业数量来自中国工商企业注册数据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或示范省、示范市)名单来自农业农村部政府门户网站。夜间灯光数据来自美国空军防御气象卫星计划发布的DMSP/OLS,以及美国航空航天局及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发布的NPP/VIIRS。表1为主要变量的含义与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1 主要变量的含义与描述性统计结果

注:①在后文回归中,县域经济发展、医疗水平、初始乡镇数、初始耕地面积、海拔、平均坡度、与省会城市的距离均取对数处理,社会福利、初始设施农业占地面积均加1后取对数,表中展示的是上述变量的原值信息。②为避免回归系数过小,后文回归中,将人力资本、互联网水平除以100。③观测值数为21144。
(四)特征事实
为直观呈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在图2中绘制了2011-2022年两批次(2014年和2016年)处理组县域与对照组县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的变化趋势图。结果显示,在该示范政策实施前,处理组县域和对照组县域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变化趋势基本平行;而在两批次示范政策实施后,处理组县域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这一描述性证据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特征事实。

图2 处理组县域与对照组县域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时间趋势
为进一步对这一现象进行补充说明,本文绘制了2011-2022年两批次处理组县域与对照组县域夜间灯光亮度均值的变化趋势图(图3)。可以看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前,处理组县域和对照组县域的夜间灯光亮度均值的变化趋势基本平行;而在两批次示范政策实施后,处理组县域的夜间灯光亮度均值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这一结果与图2基本一致。

图3 处理组县域与对照组县域的夜间灯光亮度时间趋势图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本文在表2中汇报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基准回归结果。表2(1)列仅控制了控制变量、县域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表2(2)列则进一步加入示范县遴选标准变量与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表2的估计结果表明,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与未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县域相比,实施该示范政策可以显著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假说H1初步得到验证。
表2 高素质农民培育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基准回归结果

注:①标准误聚类到县域层面。②***、**和*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以下各表同。
(二)平行趋势检验
双重差分模型估计结果有效性的前提条件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前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县域经济发展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基于此,本文采用事件分析法,在验证平行趋势假设的同时,估计该政策实施的长期动态效应。构建模型如下:

(2)式中:NPFi,t0+m代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当年(t0)以及实施前后第m年的一系列虚拟变量,若i县在t0+m时期获批成为示范县,则NPFi,t0+m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系数βm为模型的核心估计参数,用来反映i县在被评为示范县后的第m年与未实施该政策的县域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动态差异。本文以政策实施前一年(m=-1)为基准组,并将其从回归中剔除,得到的估计结果如图4中实线所示。

图4 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注:图中虚线和实线均表示各回归系数的95%置信区间。
此外,本文在图4中还采用
然而,由于事后处理组的反事实结果不可观测,事后平行趋势假设在理论上仍可能发生偏离,导致处理效应存在偏误。为此,本文采用Honest DID方法进行平行趋势敏感性分析。该方法的核心思想是,在满足事前平行趋势的前提下,通过稳健性检验强化事后平行趋势假设。结果显示,如果允许违反平行趋势的程度不超过该政策实施前最大值的0.7倍,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结果依然稳健。该敏感性分析结果也说明,本文的处理组与对照组之间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三)安慰剂检验
为进一步排除不可观测因素对估计结果的干扰,本文通过随机生成虚拟的示范县和政策实施时间,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安慰剂检验。具体而言,本文每次随机抽取与真实示范县数量相同的县域并将其作为处理组,随机设定政策冲击时间,以此构建虚拟的处理组和对照组,并重复该过程1000次。每次均基于(1)式进行回归,得到一系列虚拟的政策估计系数与核密度分布图,结果如图5所示。可以发现,虚拟的政策估计系数主要集中分布在0值附近,且与真实估计系数0.0349存在明显差异,表明基准结果受遗漏变量或偶然因素影响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前述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图5 安慰剂检验结果
注:图中由散点构成的曲线为安慰剂效应分布情况,右侧垂直虚线为表2基准回归中的估计系数。
(四)稳健性检验
1.工具变量法。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域可能更有条件对农民进行新型职业培育,从而引发自选择偏误。并且,在基准回归模型中,本文难以纳入所有潜在控制变量,可能使估计结果受到遗漏变量的干扰。为此,本文借鉴
2.排除同时期其他政策的影响。考虑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期间,返乡创业试点、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多项相关政策也同步出台,这些政策也可能会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对此,本文在基准回归模型中依次纳入上述三类政策虚拟变量。结果表明,在考虑上述政策影响的情况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变量的回归系数仍显著为正,表明本文的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3.渐进DID的异质性处理效应。双向固定效应模型(Two-way Fixed Effects,简称TWFE)是识别政策处理效应的常用方法之一,但想获得无偏的平均处理效应还需满足平行趋势假设以及处理效应在时间和组别之间不存在异质性。据此,本文借鉴
4.其他稳健性检验。第一,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第二,采用倾向得分匹配的双重差分模型进行估计。第三,将省直管县、自治县样本剔除后重新进行回归。第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于2021年3月升级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为避免这一政策升级对本文结论的可能干扰,本文将2021-2022年的样本剔除后进行回归。第五,对所有控制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第六,剔除示范县毗邻县域样本以排除地理溢出效应。结果表明,核心解释变量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进一步验证了本文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五、机制分析
由前文理论分析可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够通过农业产业链延伸和县域市场扩容两个机制驱动县域经济发展。本节将依次对上述两个作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
(一)农业产业链延伸机制
为检验假说H2,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实施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本文从三个维度展开分析。第一,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测算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估计结果如表3(1)列所示。第二,基于农业农村部历年发布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以各县历年入选示范村镇数量的对数值衡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结果如表3(2)列所示。第三,基于CCAD数据库,分别选用各地农业观光旅游、农业相关支持性产业及农产品加工的企业数量(取对数)作为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的代理变量,估计结果如表3(3)~(5)列所示。
表3 农业产业链延伸的机制检验结果

注:括号内为聚类到县域层面的稳健标准误。以下各表同。
表3(1)~(5)列中,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够显著促进农业产业链的纵向延伸,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业要素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并且催生一批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动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文化旅游、农业相关支持性产业等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此外,本文还通过表3(6)列和(7)列的结果来进一步实证检验该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否通过农业产业链延伸带动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结果显示,表3(7)列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但表3(6)列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并不显著,这意味着,该示范政策的实施对第三产业的溢出作用更大。总体而言,假说H2得以验证。
(二)县域市场扩容机制
本文进一步验证假说H3,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扩大县域市场劳动力、资本要素供给以及释放消费需求的路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就资本市场而言,首先,本文基于CCAD数据库,采用各县域历年新增涉农个体户与涉农企业数量的对数值来衡量涉农市场主体的进入情况,估计结果如表4(1)列和(2)列所示。其次,本文利用中国工商企业注册数据,以县域新注册企业数量作为工商资本流入的代理指标,并进一步区分商贸流通业(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制造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的新注册企业数量,以捕捉农业相关部门的资本进入水平。将上述指标分别取对数值处理后进行回归的结果如表4(3)~(6)列所示。表4中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能够有效吸引涉农主体和工商业资本流入县域市场,从而扩大资本要素供给,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表4 涉农主体、工商业资本流入机制的检验结果

从劳动力市场看,本文以县域就业总人数的对数值衡量劳动力规模,以检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是否可以通过扩大劳动力要素供给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相关结果如表5(1)列所示。可以发现,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该政策的实施整体上扩大了县域就业规模,能有效缓解县域人口空心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问题,从而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表5 劳动力供给扩张机制、消费需求扩容机制的检验结果


为了进一步验证劳动力供给扩张机制通过“本地化人才培育+外流劳动力吸引”的路径实现,本文参考
从消费市场看,本文以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消费需求扩张,并以此作为机制变量进行检验,结果如表5(6)列所示。可以发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够充分释放县域居民消费需求。进一步地,为检验农民收入提高是该示范政策实施拉动县域消费的前置条件,本文按照各县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进行分组回归。表5(7)列和(8)列的结果显示,在农民收入较低的县域,该示范政策的实施对消费需求的促进效应是显著的。这说明,该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够通过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与生产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消费能力,从而发挥消费对县域经济的拉动作用。
六、进一步分析
(一)异质性分析
1.基于经济状况的异质性分析。考虑到不同经济状况的县域在资源禀赋、政策支持力度与人力资本积累上存在显著差异,本文依据国务院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名单,将全样本划分为原贫困县与非贫困县两组,进行分组回归。表6(1)列和(2)列结果显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对原贫困县的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更明显。长期以来,原贫困县面临着人才流失、技能匮乏等现实困境,该示范政策的实施通过系统化的农业技术、电商运营及经营管理培训,有效弥补了当地农民的技能缺口,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率和收入水平。此外,原贫困县虽然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但也具备更大的市场开拓空间。新型职业农民能够将当地的生态、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新增长点,从而推动县域产业结构优化与经济发展。
表6 异质性分析结果

2.基于教育资源的异质性分析。考虑到教育资源在区域与城乡间分布不均,从而可能会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在不同地区的实施效果存在显著异质性。因此,本文以“各县拥有小学和初中学校总数”作为基础教育资源的代理变量,并以其中位数为标准将样本划分为教育资源较丰富和不丰富两组子样本进行分组回归。表6(3)列和(4)列结果显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集中在教育资源较丰富的地区。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教育资源丰富地区的农民基础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当地优质的教育设施与师资力量也能更有效地承接政策配套安排的职业培训资源,从而将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增强该政策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3.基于农业竞争优势的异质性分析。地理标志产品通常具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和地域关联性等特点。对此,本文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区域品牌与农业竞争力的代理变量,将在某年拥有至少一个地理标志产品的县域定义为农业竞争力较强县,否则为较弱县,并进行分组回归。表6(5)列和(6)列结果显示,该示范政策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农业竞争优势较强的地区。可能的原因在于,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参与培训获得了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和供应链管理能力,能够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发展,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地域特色,并将地域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4.基于市场营商环境的异质性。本文基于北京大学开放研究数据平台发布的“中国省份营商环境数据库2024”中2017-2022年各省份营商环境指数均值,按照中位数将样本划分为市场营商环境优、劣两组子样本,并进行分组回归。表6(7)列和(8)列结果显示,该示范政策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在营商环境良好的地区显著为正。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激活市场潜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吸引更多工商资本进入新产业新业态,有效发挥资源集聚效应,带动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物流运输、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从而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二)“新农人”培育与数字乡村建设的政策协同效应
2022 年,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围绕数字乡村建设、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等工作进行了一定部署,提出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农民数字素养、手机应用技能、电商服务等培训活动”。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以电子商务、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新业态正在加速向农村地区的渗透,不仅重塑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对培育农村新质生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因此,本文进一步考察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这项“投资于人”政策的实施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等“投资于物”政策的实施是否能发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协同作用。估计结果显示,这两类政策组合的虚拟变量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证实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带来的农村人力资本改善,与数字乡村建设政策实施带来的数字技术推广能够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从而共同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七、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在理论层面阐释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机理,并借助渐进双重差分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本文研究主要有以下发现。
第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的实施,使得示范县的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该结论经过内生性处理、异质性处理效应检验、排除同期相关政策干扰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稳健。第二,该示范政策的实施能够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释放县域市场消费需求以及扩大劳动力和资本要素供给等路径发挥作用。第三,该示范政策的实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存在多维度的异质性,相关政策效果在原贫困县以及教育资源丰富、农业竞争力强和市场营商环境优良的县域表现得更为明显。第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政策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政策的实施能够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协同效应。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启示。
第一,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范围。一是政府部门应在总结既有示范县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通过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程。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土地流转、金融信贷、科技支农、社会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经营中的土地、资金、技术约束等问题,改善他们参与培训的程度和效果。三是完善培育体系,创新培训内容和模式。健全农业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改变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培训模式,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整合跨区域、跨部门职业教育资源,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标准化、协同化和集约化程度。
第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大乡村创新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夯实县域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和市场环境。一是加大对农业领域“软件+硬件”的改造升级,引入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支持建设农业无人机、自动化灌溉系统等智能设备,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二是完善乡村创业和人才孵化体系,建立乡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创业项目资助、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手段,降低创业不确定性,激励高素质农民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三是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驱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衔接,支持建设农业观光园、农家乐等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业+文旅+商业”融合发展。
第三,优化政策体系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地引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和产业布局。一方面,着力对原贫困县等经济发展滞后地区以及农业资源丰富、竞争力强、营商环境较好的县域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倾斜,鼓励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对于其他经济发达和以二三产业为主的县域,引导非农就业转移,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核心,紧抓市场需求的更迭,建立事前职业匹配和事后追踪反馈的动态机制,制定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的系统性规划和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