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张良、徐志明:数字经济参与、农户收入不平等与农民共同富裕

作者简介:张良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 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徐志明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 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文献来源:《江海学刊》2024年第2期

摘要: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为农村经济繁荣与农民收入增长带来了新的机遇。基于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RRS)数据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参与通过提高信息利用效率、缓解信贷约束、积累社会资本等途径抑制农户收入不平等,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因此,必须着力构建提升农村家庭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培训体系,完善支持数字乡村建设逐步推进的保障体系,以实现农村数字经济发展与农民共同富裕之间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数字乡村;数字经济参与;收入不平等;农民共同富裕


一、引 言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既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思想理念的升华和表达,其关键在于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十分明显。因此,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征程中,切实有效地化解农村内部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让低收入群体享受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日渐融入社会各个领域,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数字经济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1.5%,已成为引领科技革命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支撑。早在21世纪初,习近平同志就开始在建设“数字福建”和“数字浙江”的实践中探索数字技术对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座谈会上所强调的,要扎实开展网络扶贫行动,发掘互联网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潜力,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在陕西省考察时进一步指出,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2023年和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因此,数字乡村建设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伟大征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既有文献已关注到数字乡村建设能够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催生新的经济模式,提高非农化经营的可能性,在初次分配中激发农民劳动积极性,变“输血”为“造血”,提高收入水平、优化收入结构,进而促进农民增收与社会公平。但学术界对数字经济参与能否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认识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不同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推进程度参差不齐或同一地区农户数字技术采纳意愿和使用能力存在差异而引发的数字接入和使用鸿沟,以及由此引发的以收入为表现形式的福利鸿沟,会拉大农村内部收入差距,进而制约农民共同富裕。另一种观点认为,低收入农户因人力资本等资源匮乏更易受到信息约束的限制,在边际效用递减的条件下,数字技术和数字资本会给低收入农户带来更高的边际回报率,因而数字经济参与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效应要大于高收入家庭,能够抑制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有利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总之,现有大多数研究主要从宏观或供给方视角分析数字技术的可获得性,却忽视了背后隐藏的“数字能力鸿沟”,从农户视角分析两者关系的研究尚不充分。鉴于此,本文拟立足数字乡村发展的微观视角,分析农村家庭数字经济参与水平与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关系,为缓解我国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提供理论参照和决策依据。


二、数字经济参与何以缓解农户收入不平等

(一)农民数字经济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落脚点与着力点

农民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主体,是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的关键行动者,其数字素养与技能已成为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因素。而农户数字经济参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乡村产业数字化与农村生活智能化水平,是数字乡村建设的落脚点与着力点。因此,提升农民数字素养,提高农户数字经济参与水平,是我国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等公共政策引导数字红利公平分配,给数字技能存量不足的弱势群体提供参与数字经济的机会、创造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的制度环境,促使农户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助力共同富裕进程稳步前行。另一方面,通过提升农村家庭数字经济参与能力为乡村产业发展积累数字人才,赋能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可以说,有效提高农户数字经济参与能力,进一步适应数字乡村建设的要求,为我国城镇化、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共同富裕实现的速度和质量。

(二)数字经济参与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机理

古典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认为,农户资源禀赋和市场要素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收入水平。假设要素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资源禀赋差异是造成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关键因素。而农户参与数字经济过程中的信息资本、金融资本、社交网络等恰恰是影响农村家庭经济行为的关键要素,这些要素的合理分配与利用可以提高经济收益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缩小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本文构建了数字经济参与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理论分析框架,见图1。

1.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构建共同富裕的人本支撑

第一,规模巨大的农村网民对数字技术的需求催生出丰富的数字生活新样态,特别是线上办公、线上教育、线上医疗等已逐渐走进广大普通民众的生活,有效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多元化和城乡均等化。农户通过数字交易平台、市场信息平台,捕捉到准确透明的市场需求信息、获取有效的公共服务和学习所需的知识技能,能有效缓解因地域或教育等因素造成的信息与知识鸿沟,推动家庭生产经营的个性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提高家庭经济决策的质量和灵活性。第二,农村数字经济发展为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变提供了条件。农户通过学习了解掌握数字经济活动中的电商账目、直播带货等培训内容,提升其对电商经营过程中“成本—收益”的理解能力,认识到数字产业会带来更多的“福利剩余”。第三,农户通过微信等平台拓宽农产品的销售途径,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更可贵的是,农户参与数字销售有助于提高其数字技能和素养,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和经营方式,提升家庭经济活动的经营能力。综上所述,数字经济参与通过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促进信息利用、提升数字技能、转变传统理念等形式提高农户的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农户做出最优经济决策的能力,缓解数字行动力上的“困”,进而帮助农户迈向共同富裕。

2.弥补金融资本不足: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保障

第一,农民在数字支付、数字销售等环节会产生大量信息,加深其数字足迹。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对农户支付、交易等数字信息进行处理,可以相对容易地掌握农户的风险偏好和资质条件,从而准确评估农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为缺乏担保或抵押的农户提供信贷支持,增加农户数字授信产品的使用率。第二,数字金融的信贷功能具有较强的普惠性,操作流程简单、便捷,且降低了农户申请贷款的抵押要求。农户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完成开户、贷款、还款,使广大农民可以享受到公平的金融服务,逐渐增强农户申请贷款的意愿。第三,由于数字支付、数字销售具有便捷安全的特点,随着农户数字素养的提高,部分农户尝试投资理财产品,将闲散的资金存到微信、支付宝等理财平台,增加理财收益,进而提升其对金融产品的把控能力。相比传统银行,数字理财产品具有投资门槛低、收益高的特点,为农户提供了更多理财选择,便于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金融活动,拓宽了该群体获得收入的渠道。综上所述,农户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提升可以提高其银行授信概率、增强其申请贷款意愿、提高其数字金融素养,从而缓解其信贷约束,弥补金融资本不足,为家庭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资金保障。

3.积累社会资本存量:打造共同富裕的优质资源

第一,农户参与数字金融、数字供销等,既能够有效突破传统熟人社会交往圈层的限制,增加与亲朋等网络成员的沟通频率以获得资金、技术、经验,也可以拓展朋友圈、信息圈和商业圈,进而拓宽社会网络的“广度”,增加获得资源的数量,提高其对社会资源的利用能力和配置效率。第二,农村数字化使村内事务更加公开透明,增强了普通农民与村干部之间的联系,保障了农民在村内公共事务处理中的权益。同时,生活数字化、智能化使农民在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从而提升农民社会信任水平,不仅可以降低信息资源的缄默性与黏性,提高创业机会搜寻概率,而且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增强社会交往的“深度”,提高获得信息资源的质量。第三,数字乡村建设为农户参与村内集体活动和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数字平台,农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与村干部、乡贤等声望较高的人交流,提高社会参与频率,进而提高社会资本的“强度”。综上所述,农户参与数字经济活动所衍生出的数字社会网络,搭建了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交关系平台,有助于提升农户社会网络“广度”、社会交往“深度”及社会参与“强度”,最终提高社会资本质量,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社会基础。


三、数字经济参与对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基于CRRS数据的实证检验

(一)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RRS)”数据库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调查组在2020年8—9月对我国广东、浙江、山东、黑龙江等10个省份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地区覆盖50个县(市、区)、150个乡(镇)、308个行政村和3833个农户,调查数据分为个人、家庭和村庄三个部分,包含被调查对象的个人特征、工作状态等,被调查家庭的收入支出情况、农业生产状况等,以及被调查村庄的组织状况、社会经济事业等内容。因此,该数据库为本研究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数据支撑。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设置

在分析数字经济参与对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时,构建如下基准模型:

RDi=a11DIi1Xi1(1)

其中,被解释变量RDi表示第i个农户收入不平等的状况,DIi反映第i个农户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高低;β1表示数字经济参与水平对农户收入不平等影响的总体效果;Xi表示受访者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等控制变量;μ表示不可观测的误差项。

在基准模型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来检验数字经济参与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作用机理:

Mi=a22DIi2Xi2(2)

RDi=a33DIi4Mi3Zi3(3)

其中,Mi是机制变量,它分别是式(2)的被解释变量和式(3)的核心解释变量,如果系数β1、β2、β3、β4均显著,并且系数β3比β1小或显著水平更低,则表明存在中介效应。

被解释变量:农户收入不平等。借鉴“个体相对剥夺”的相关研究,本文选择Kakwani指数来衡量农户收入不平等。Kakwani指数越小,表明农户收入不平等的程度越低。

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参与水平。借鉴已有研究,本文从数字技术接入、数字技术使用、数字产业参与三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测度农村家庭数字经济参与水平,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具体指标选取如表1所示。

image.png

(三)内生性问题与工具变量选择

在考察数字经济参与对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时,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一是双向因果关系。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提升可以显著抑制农户收入不平等,相反,由于受到自身文化程度、本地经济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程度降低可能提高其数字经济参与水平,从而造成反向因果。二是样本选择问题。数字经济参与水平和农户收入不平等两者同时受到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虽然已尽可能地控制了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因素,但仍有可能存在遗漏变量的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工具变量法来缓解内生性问题。借鉴已有研究,选择“同村农户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平均指数”作为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工具变量。一方面,同一区域内部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环境具有相似性,加之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特征和同伴效应,其他农村家庭数字经济参与情况会影响样本农村家庭数字经济参与水平,从而满足了工具变量的相关性要求;另一方面,同村农户的平均数字经济参与水平与受访农户收入不平等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从而满足了工具变量的外生性要求。

(四)实证结果分析

数字经济参与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基准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表2第(1)列回归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提升能显著抑制农户收入不平等。可能的解释在于:人力资本、金融资本、土地资源等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而数字资源和数字技术不仅本身就是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而且可以为生产者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到微观农户,农户参与数字经济后可以获得更多市场信息和信贷资金等,从而提高其非农化经营的概率,增加其非农就业机会,促进收入增长。因此,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农户合理分配、利用资源要素,有效提升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的产出效率,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进而缓解其收入不平等。值得注意的是,数字产业参与水平对农户收入不平等的抑制作用最强。究其原因,一方面,农民使用智能手机的能力正在快速地接近城市居民,但超过1/3的农民仅用来娱乐消遣,近1/3的农民认为手机或电脑应用对收入提升未起到作用;另一方面,农户将数字技术应用到家庭经营后引致的增产增收效应显而易见,数字销售不仅降低了销售成本,而且使得部分农户脱离了传统的经营模式,拓展了新的经营模式,从而获得了更高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农村家庭只有将家庭经济活动“数字化”,才有可能享受数字红利。表2第(2)列汇报了工具变量法的回归结果,第一阶段回归结果中工具变量的估计系数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符号为正,证实了数字经济参与水平与工具变量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在第二阶段回归结果中,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估计系数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符号为负,估计结果充分支持本文结论。

image.png

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提高农民数字素养和参与数字经济的能力,促进经济薄弱村的农民收入快速增长,让广大农村居民共享数字化带来的红利,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但是调查发现,部分地区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未能使农村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原因在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或产业结构是有差异的,导致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或农村产业数字化程度也不尽相同,进而引致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效果存在差异,并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因此,本文将进一步分析数字经济参与水平对经济薄弱村农户收入不平等的作用效果。接下来,根据调查样本村人均收入的中位数将样本划分为两组,若某村人均收入水平高于中位数数值,赋值为1,若小于中位数数值,赋值为0,生成“是否经济薄弱村”变量,并引入虚拟变量“是否经济薄弱村”与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交乘项。表2第(3)列和第(4)列回归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参与水平对经济薄弱村农户收入不平等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数字经济参与并没有缓解经济薄弱村农户收入不平等。这也说明,农村产业兴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前提。

(五)作用机制检验

本文从线上信息利用(关注营销信息、关注技术信息)、缓解信贷约束(获得银行授信、申请银行贷款)以及线上社会资本(线上传递信息、事务线上交流)等视角,解释数字经济参与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作用机理。

image.png

表3汇报了数字经济参与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的作用机制。回归结果显示,除关注技术信息变量外,其他中介变量均通过了1%或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且符号为负。在控制中介变量后,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系数的数值均变小,说明数字经济参与水平可能会通过提升信息利用能力、缓解信贷约束以及积累社会资本来影响农户收入不平等,但作用效果存在差异,如关注营销信息的作用要大于关注技术信息。可能的解释在于,农户是否采用数字技术需要基于“家庭效用最大化”作出理性决策。由于不同农户家庭经济层次存在异质性,不同农户对数字信息类型的偏好存在差异,通常营销信息会比技术信息更快捷地影响生产经营活力。因此,提高数字经济参与水平有助于农户追踪市场供求信息,进而根据农产品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策略,可以间接提高农民收入。

四、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基于“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RRS)”数据库,构建了农村家庭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从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两个维度考察了数字经济参与水平与农户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关系,得到以下结论:(1)农村家庭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提高能够有效抑制农户收入不平等,且数字经济参与不同维度发挥的作用存在差异,相比数字技术接入水平、数字技术使用能力,数字产业参与对农户收入不平等的抑制作用最强,但数字经济参与对经济薄弱村农户收入不平等的抑制作用并不明显。(2)缓解农户收入不平等问题的关键机理在于,农村家庭参与数字经济有利于提升信息利用能力、缓解信贷约束以及积累社会资本,从而优化家庭资源配置,提高边际收益率。数字乡村建设为农户参与数字经济提供了“数字接入”条件,而农户数字素养和数字经济参与水平的提高是解决“数字能力鸿沟”的关键,是促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缓解农户收入不平等的重中之重。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完善农村数字经济运行体系,为农户参与数字经济创造优越条件。首先,继续加强农村数字基础建设,推进农村网络宽带等迭代升级,推动物流设备与电商服务网点合理布局,提高农村数字设施的覆盖率、农民数字技术的获得率、农业生产数字化的利用率,夯实数字乡村建设助力农民共同富裕的设施基础,降低农户获取数字资源和技术的成本。其次,坚持产前进行预测指导、产中进行过程管理、产后进行效果展示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大力推进农业数字化设备研发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最后,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和农村传统产业深度融合,逐步推进农村传统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数字化农村产业园区,推动农村产业数字化进程,为农户参与数字化生产经营与非农化经营提供机会。

第二,优化农村数字经济保障机制,增强农户参与数字经济的意愿。首先,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和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的顶层设计,优化产业数字化的政策环境。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掌握广大农村居民对数字技术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需求,为农户或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数字技术和数字资源。其次,坚持以农村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的宣传和示范,让农民了解数字技术,减少农民对数字技术、数字资源、数字金融的排斥,提升其对数字技术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最后,引导具有数字经济背景的企业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数字供销平台的建设与运营,拉近普通农户与数字平台的空间距离与心理距离,拓宽生产要素购买、农产品销售的渠道,并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同地区的弱势农村家庭参与数字经济活动。

第三,构建农村数字经济培训体系,提升农户参与数字经济的能力。处理好数字乡村建设“硬件”和“软件”之间的关系,着重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提升农民对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力。首先,坚持本地培养和外地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数字人才下乡”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增强农村数字培训的可持续性和创新性,为农村地区数字技术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其次,重视发展乡村数字教育事业,增加农村数字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形成政府引导、协会规范、学校师资共同参与的教育支持网,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最后,完善乡村、社区邻里在数字素养提升上相互帮扶的机制,构建数字技术培训的社区支持网,消弭数字能力鸿沟,激发参与数字经济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