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张浩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户收入增长与差距缩小——基于制度环境与治理结构的分析

作者简介:张浩,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程名望(通讯作者),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财经,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郑淋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

文献来源:《经济研究》2025年第3期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本文采用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CRHPS)数据,从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双重视角,实证考察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户增收效应及收入差距拉平效应。研究发现:第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显著促进农户增收,主要通过加强资产整合利用、创造非农就业和创业机会、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等途径实现。第二,外部制度环境下,政府扶持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考核目标等能够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户增收效应;内部治理结构中,自治规章制度、农村信息公开能够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户增收效应。第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低收入农户的增收效应更为显著,能够拉平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第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在农户收入结构、基层组织建设、宗族网络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异质性。该研究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以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国家战略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外部制度环境;内部治理结构;增收效应;拉平效应


一、引言

如何促进农户收入持续增加、收入差距缩小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进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户收入不断增长,但近年来农户收入增速放缓,2022年实际增长下滑到4.2%,且城乡居民收入和农民内部收入绝对差距不断扩大,相对收入差距亦保持在较高水平。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经济以生产资料共有为前提、发展成果共享为旨归,是中国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从党的十八大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要求与发展方向不断明确。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一步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在政策有序推进与法律有效跟进的紧密部署下,面对乡村振兴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重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建立有效的经营机制,确保其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壮大,进而推动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后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研判改革成效的关键。

在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及宏观政策指引下,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资金、项目扶持和目标考核等方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截至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五年安排289亿元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农户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政府支持政策具有普惠性、区域性和兜底性特征,无法逐一识别各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特色与诉求,且面临短期消除空壳村和薄弱村的考核任务,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了短期账面资产价值的增加,但未从根本上全面激活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现象,致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果异化。同时,虽然外部支持政策产生了短期红利,但也无形中造成了集体经济悬浮以及农户阶层分化。基于此,部分学者提出应建立共赢的利益联结网络和利益分配机制,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然而,股份明晰化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合作治理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营治理机制,仅依赖股份明晰的市场化法人治理无法适应乡村集体行动中的资产管理需求,因为从利益联结到合作治理还存在集体行动不一致的内在困境。在乡村差序格局中,利益联结仅能构筑起信用关系而非信任,缺乏信任的成员关系可能难以形成实质性的合作治理,加之具有公共权威的制度及政策供给滞后,“集体性”无法摆脱机制失灵困境。此外,多数集体成员被动接受股份分配,而无法充分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股份利益分配机制可能因缺乏监督机制而无法约束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致使股份沦为租金抽取的工具,合作治理依然难以形成。因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还需逐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有效凝聚集体向心力的行动一致的内部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虽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当前推动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与收入差距缩小的政策成效依然有待检验。就外部制度环境看,未能得到有效实施的政府支持政策不但无法实现农村集体的增收效应,反而会消耗财政和社会公共资源。就内部治理结构看,农村集体未达成一致的内部治理结构也可能导致一系列非预期后果。因此,探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与差距缩小的经济效应,需要同时从外部制度和内部治理双重视角予以关注。基于此,本文从外部制度环境和内部治理结构双重视角,探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户增收效应及对收入差距的拉平效应。本文的创新和边际贡献在于:第一,基于外部制度环境和内部治理结构双重视角,探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弥补了已有研究“重产权制度、轻治理结构”的不足,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效应提供了有效补充。第二,采用微观大样本数据考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户增收效应,并验证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差距的拉平效应,弥补了已有研究“重案例定性分析、轻大样本检验”以及“偏收入整体、缺收入差距”的研究不足,丰富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影响农户收入的因果推断研究,并为发展中国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国家战略提供经验证据和决策参考。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借鉴威廉姆森的四层次分析框架,首先在资源配置层面剖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影响农户收入的基本作用机制,然后从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双重视角出发,探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增长的调节作用机制,最后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缩小农户收入差距的拉平效应。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影响农户收入的基本作用机制

威廉姆森的四层次分析框架中资源配置是经济学的重要基础,也是分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逻辑起点。它主要关注既定制度环境和治理结构下资源配置方式和配置效果,实现资源配置的边际效率最优。农村集体经济在资源配置上具有独特优势,是在一定的外部制度环境和内部治理结构下,以集体所有制为基本前提,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充分发挥集体“统”的优势,对资产、劳动和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进行联合与重新配置,并以按股分配、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方式重新分配,对农民收入产生影响。

首先,就资产整合利用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提升农村集体资产利用效率,拓宽农民收入来源的重要保障。资产整合利用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前提,农村集体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重塑集体经营模式,将集体经济嵌入到价值链和产业链,提升农民分红收益水平。一方面,农村集体可以作为主代理人,直接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通过整合农村集体闲置土地、仓储用房、厂房和商住楼等资源资产,以及采用投资建设、发包招租、租约管理等方式将资产转移给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有偿使用,提升农村集体资源的市场价值与收益水平。另一方面,农村集体可以作为次代理人,通过入股和联合等形式将集体资产委托给地方政府和社会主体代为经营管理,不仅规避了资源资产的市场化运营风险,而且保障了农村集体和农民的稳定收入。无论直接或间接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经济均既可以利用资本积累为农户生产生活提供必要保障,也可以在集体经济实现明显收益的情境下,使农民按股获得集体经济发展分红收益。

其次,就非农就业创业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拓宽农民非农就业创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方式。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企业规划价值链、创造共享价值提供了平台和机会,通过吸引社会资本下乡,将村域外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纳入村集体,拓展农民的本地就业边界,给农民带来更多的非农就业创业机会。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仅能够立足区位与资源优势,有针对地发展资源型、服务型和城郊型等集体经济,而且能够打破农村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结合地方特色探索生产服务、旅游、物业等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业态。无论是吸引社会资本下乡,还是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均能为农户创造更多的本地就业创业机会,提高农民工资性和经营性收入水平。

最后,就农业规模经营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推动土地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经营,提升农民资源配置收益的重要载体。一方面,以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仅可以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和居间服务职能,降低供需双方信息搜集、缔约谈判以及履约的监督成本,而且能够组建或培育新型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将流转的农地重新整合、统筹规划、连片利用,实现农地规范化、稳定性流转。另一方面,以服务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通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改善农户的农业生产条件,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现代化,以利益联结引领农户共建共享共富,助力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无论土地规模化还是服务规模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均能助推集体土地及相关资源要素快速流向利益“高地”,实现“地尽其力、人尽其能”的帕累托改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二)外部制度环境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影响农户增收的调节作用机制

外部制度环境是一系列以生产、交换与分配为基础的基本政治、社会和法律规则,决定了人们选择的集合。在外部制度环境的支持下,农村集体经济依靠政府的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以及目标考核等干预政策,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户增收效应。

首先,就政府项目扶持看,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而是通过自上而下的专项化国家项目,建立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规范集体经济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动力,引领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农村集体在政府政策支持下承接对资金和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包括适宜集体经济发展的诸如光伏产业等建设类项目,以及政府直接支持建设的门面厂房等资产经营类项目,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与此同时,农村集体因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等差异悬殊导致发展状况参差不齐,部分农村集体为规避经营风险,倾向于将项目转包给企业等市场主体,以管理费或分成方式获取收益。由此,政府项目扶持充分发挥了集体资源整合效率和市场主体生产效率的双重优势,农村集体在调整、组合集体经营性资产整合利用过程中,既发掘了集体经济价值潜能,实现了集体经营收入增长,又拓展了农民非农就业创业机会,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非农经营性收入。

其次,就农村基础建设支持看,农村集体是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的重要承接主体。政府通过增加生产性基础设施提升农村集体的生产能力,推动集体经济的增长和农民的增收。农村集体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补充,利用国家财政投融资支持,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而基础设施作为村庄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其建设与完善不仅可以提供基础性农业生产服务,优化农村资源在农业和非农部门间的流动,增加农户农业生产和工资性收入,而且可以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最后,就政府目标考核看,目标考核是政府组织管理的重要方式,能够通过激励农村集体发挥组织与协调功能,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增收。具体地,上级政府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逐步分解、细化,以此作为各农村集体经营管理的依据,相关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提拔留任及工资收益挂钩,形成了较强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政府通过下达明确指标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制定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人均收入增加的相关考核标准,将集体经济发展成效当作衡量村干部业绩的主要指标,并在集体资产流失、经营失败与农民利益受损等方面设定惩罚措施。由此,农村集体在上级政府的目标考核任务下,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有效对接外部市场主体,整合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等各类生产要素,在有力保障集体福利改善和农民分红收益的同时,赋能农民就业创业,带动农民增收创收。

(三)内部治理结构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影响农户增收的调节作用机制

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是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的重要维度。结合公共池塘自主治理理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要求村民和村干部在集体经济发展中实现自治,而有效的集体行动被认为是实现农村长效自治的重要前提,只有解决制度供给、可信承诺以及相互监督问题,才能实现利益联结到集体行动的内在一致,发挥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户增收效应。

首先,就制度供给看,制度供给是将边界相对封闭的群体自组织起来,通过社会资本建立自主治理机制。由于集体比外部主体更了解自身制度诉求,可以更好地将地方性知识融入自身制度建设,制度供给更适宜自主开展。但是制度设计的预见成本和缔约成本等会阻碍集体制度供给活动的展开,导致农村集体普遍存在制度供给不足问题。为此,国家倡导“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最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成员大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并强调党组织引领农村集体科学决策的重要性,旨在通过党组织引领以及集体成员相互沟通、密切合作,降低集体制度供给与设计成本,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营管理,提升农村集体的制度供给能力及相应的集体行动能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由此,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合法权益的规范化的集体内部制度设计与供给,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推动集体经济向农民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

其次,就可信承诺看,可信承诺是制度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主要表现为组织内部的信任水平。虽然集体收益与公共福利能够以利益激励方式强化集体成员间的一致承诺效益,但是“一人一票”的分散民主决策通常无法有效协调集体行动,导致了集体经济发展决策的成本过高且科学性不够。因此,农民较强的信任感与认同感对于达成集体共识,进而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农户增收效应至关重要。一方面,信任感能够重塑农民个体和农村集体间的利益链接,增进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联系和互动,凝聚集体经济合力;农民认同感能够塑造主人翁意识,提升民主认知水平,建立集体共建共富的心理预期,在响应集体共识决策的同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理念的扩散与落实。另一方面,利益共识的达成不仅可以激励农民积极行使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权利,提升集体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而且可以鼓励农民将家庭闲散土地、资金等入股到集体经济组织,将闲置资源资金转化为经营性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还可以降低农村集体与外部经营团队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集体经营机制创新与经营绩效提升,从而全面提高农户收入水平。

最后,就相互监督看,监督是参与主体相互了解对方行为及后果,进而对彼此投资、失信和违规行为加以监视、督促和管理,监督与可信承诺相辅相成,且后者是前者得以实行的必要条件。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共有属性决定了集体成员将其委托给村干部代为经营管理,而委托管理过程中村干部的非程序化决策,不可避免存在因管理者“偷懒”或“越位”等机会主义行为而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和农民财产权益受损。在此情境下,农村集体监督更多地表现为对村干部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管,通过诸如资产线上交易、阳光平台建设等信息公开治理举措,降低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的信息非对称性,提升农民行使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为能力,增加村干部“逆向行为选择”风险,制衡与削弱管理者剩余控制权。由此,督促村干部按照村民利益最大化的方式经营管理集体资源资产,保障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价值实现,促进农户收入水平提高。

(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差距的拉平效应

当前,农民内部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且有持续扩大的趋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外部制度环境和内部治理结构的作用下,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通过联合发展、共享收益及福利保障实现集体经济发展的收入差距拉平效应。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了组织和农户间的利益链接,缩小农民内部收入差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仅强化大农户与小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通过为小农户提供统防统治和统销统结等社会化服务,以及引领小农进入规模化经济发展,降低交易成本,带领小农共建共富。同时,探索联合抱团发展方式,综合经济实力较强的经济组织带动实力较弱的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经营,实现优势互补,逐步拉平农村内部收入差距。

其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有助于在集体经营收益增加的前置条件下,保障农民公平地分享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缩小农民内部收入差距。一方面,政府重点围绕集体经济薄弱村与空壳村,采用以奖代补与竞争立项等方式,给予优质高效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持,全面开展政府支持的“削薄”行动。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在清产核资、折股量化的基础上,以股份化形式建立农民与集体间的利益联结,采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模式,构建了农民按股份获得利润分红的内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缩小因个人能力差异造成的非农就业机会不平等,进而拉平收入。

最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提升公共福利水平,缩小农户收入差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构建了合理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集体收益初次分配中实现了机会公平,再分配过程中更强调普惠原则,主要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和设置公共福利等方式,发挥好公共服务的社会福利作用及财政再分配的补充效应,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内部成员,使农民平等地获取公共服务,特别是增强对低收入农民的兜底保障性功能,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H1: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促进农户收入增长,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H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通过加强资产整合利用、创造非农就业创业机会和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户收入增长。

H3:外部制度环境下,政府项目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目标考核能够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增收效应。

H4:内部治理结构中,集体制度供给能力提升、集体信任程度增强以及监督机制完善能够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增收效应。

H5: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拉平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数据来自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CRHPS)。该调查覆盖全国除新疆、西藏和港澳台的29个省级行政区的350余个县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首先,以人均GDP为基础将全国的县划分为10个等级,并分别在10个等级中随机选择样本县;然后,从各样本县中随机选择社区和村庄;最后,在样本村庄中随机选择调研访谈农户。2017年、2019年项目组重点调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农户收入相关信息,为本研究提供了数据基础。因此,本文选用2017年、2019年两期数据,删除样本中核心变量信息缺失样本(拒答、不适用等),最终形成了涵盖29个省份共计13309个样本数据。

(二)变量设置及说明

1.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是“农户收入”与“农户收入差距”。农户收入采用加总法,包括农业生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部分,并对总收入以及异质性分析中的各类收入进行对数化处理。农户收入差距采用基于农户家庭收入求得的基尼系数。

2.核心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农村集体经营资产能反映不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差异。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部分,农村集体经营资产是服务乡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经营资产的价值实现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收集了集体经营资产变量,主要指在生产和流通中能够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包括集体统一经营的资产等。本文采用两种方式衡量村庄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一是基于农村集体是否有经营资产,设置虚拟变量(否=0;是=1);二是根据农村集体经营资产价值水平,进行对数化处理。

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村庄特征。其中,个体家户特征和家庭特征包括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规模、家庭劳动力比例、农地总面积等;村庄特征包括村到乡镇政府距离、道路硬化状况、村主任从商经历、村干部收入自我评价、村两委“一肩挑”等。

(三)模型设定与估计策略

1.模型设定

基于上述变量设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基准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image.png

(1)式中,yit表示第i个农户第t年的收入状况;Vit表示第i个农户第t年所在农村集体有无经营资产或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反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Xit是包括个体、家庭与村庄层面的控制变量;α0为常数项,β0为核心解释变量系数,μt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扰动项。

为实证检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户收入间的基本作用机制,借鉴江艇(2022)的方法,设定如下回归模型:

image.png

(2)式中,Medit为基本作用机制变量,即集体资产整合利用、农户非农就业创业、农业规模经营,其他相关变量设置与(1)式一致,α1为常数项,τit为扰动项。

此外,为考察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双重视角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影响,参照仇童伟和罗必良(2019)的做法,引入外部制度环境或内部治理结构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交互项,基本表达式如下:

(3)式中,Iit表示外部制度环境,用政府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支持的水利或交通)、政府目标考核进行刻画,Iit×Vit为外部制度环境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交互项,考察不同制度环境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的影响。(4)式中,Git表示内部治理结构,用自治规章制度、经济发展公开状况满意度(农户认同与信任感)、农村信息公开进行刻画,Git×Vit为内部治理结构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交互项,考察不同治理结构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的边际影响。σit和ϑit为扰动项,其余变量与(1)式中一致。

2.估计策略

考虑到只有2017年和2019年两期数据,主要变量短时间内变异程度较小,未采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估计。与此同时,鉴于包括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内的宏观政策可能对估计结果产生冲击,因而,有必要在模型估计中增加时间虚拟变量。借鉴张明志等(2024)的做法,回归中加入时间固定效应,对基准模型进行OLS估计。

上述估计可能面临内生性问题。第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户收入可能存在遗漏变量问题。原因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户收入同时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而市场环境又受村庄特征因素的影响,在控制村庄特征因素后,(1)式估计面临的内生性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第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户收入存在反向因果关系。一方面,收入较高的能人带动引领,可以发挥人力资本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收入较高的农户将资本带回并融入农村集体经济,能够凝聚农户闲散资本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此,采用工具变量法对(1)—(4)式进行估计。参照程名望和韦昕宇(2024)、仇童伟和罗必良(2022)等,工具变量选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同群值与农村集体党建引领水平的交乘项。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同群值为:被调查农村集体当年所在地区除本村外的其他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平均值。该变量反映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同群效应,保障了工具变量的相关性。此外,虽然村外集体经济发展会影响样本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但是中国情境下每个村集体是相对独立的,村集体本身也是有行政边界的,其农村经济发展成果主要由村集体范围内的农户所享有,村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难以直接影响样本村的农户收入。因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同群值既满足相关性,又满足外生性。农村集体党建引领水平为:农村集体有无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这是因为党务工作者是党建引领水平的重要体现与度量,而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作为最基础的基层治理手段和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党建是乡村各类组织的核心,能够把党的政治与领导优势转化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能,促进党建与集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外部支撑。同时,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不会直接影响农户收入。

综上,构建“党建引领水平×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同群值”和“党建引领水平×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同群值”两个工具变量,对(1)—(2)式进行回归。另外,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外部制度环境、内部治理结构的交互项,也可能与农户收入存在潜在的内生问题。基于此,生成上述工具变量与调节变量(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的交乘项,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外部制度环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内部治理结构交互项对应的工具变量,对(3)—(4)式进行回归。


四、回归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通过逐步放入核心解释变量、个体家户特征与村庄特征,检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增收的影响,基准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表1中,第(1)—(3)列的核心解释变量为集体有无经营资产,第(4)—(6)列的核心解释变量为集体经营资产价值。结果显示,在6个模型中,“集体有无经营资产”以及“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农户增收效应。该结论蕴含着重要现实意义与政策价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户增收的有效形式。因此,要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农户提供发展资源与发展平台,推动“强村”与“富民”的有机统一。换言之,借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其对村庄经济功能与资源配置的重塑,农民不仅能够以成员资格获取普惠性收益,而且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效率最优和效益最大改善土地和劳动等基本要素配置,实现农民收入增长,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该结论验证了研究假说H1。

表1 基准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下表同。

为解决可能的内生性问题,构建“党建引领水平×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同群值”和“党建引领水平×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同群值”两个工具变量,对基准模型(1)进行2SLS回归。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在第一阶段,工具变量对“集体有无经营资产”以及“ln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识别不足检验(Kleibergen-Paap rk LM statistic)均强烈拒绝“不可识别”的原假设,Wald-F统计量均大于10,说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在第二阶段,核心解释变量“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和“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均在1%水平上对农户收入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进一步验证了研究假说H1。

表2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

image.png

(二)稳健性检验

1.模型替换法。考虑到被解释变量农户收入下限为零值的“归并”问题,忽视零值“归并”可能导致回归结果的有偏估计。为此,进一步选用Tobit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通过检验原假设“H0:σu=0”,发现LR检验结果强烈拒绝“H0:σu=0”,应使用随机效应的Tobit模型回归(陈强,2014)。回归结果见附表2的第(1)、(2)列,分析可见,“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和“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均显著正向影响农户收入,表明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2.替换工具变量。考虑到工具变量选取可能影响基准回归结果,将工具变量替换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同群值与信用乡镇的交乘项。信用乡镇评定是县市政府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乡村振兴金融保障的重要举措,通过评选“信用乡镇”等称号,营造农村守信的信用环境,缓解农村集体发展的资金约束,助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信用乡镇的评定来源于上级政府部门,与农户家庭收入水平无直接关系,并不会直接影响农户收入,满足外生性假设。以“农村集体所在乡镇是否获评信用乡镇(否=0;是=1)”为度量,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同群值交叉,构建如下工具变量:“信用乡镇×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同群值”和“信用乡镇×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同群值”。第一阶段回归结果显示两个工具变量均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显著正向影响,第二阶段回归结果显示集体有无经营资产以及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均显著改善了农户收入水平,再次验证基准回归与原工具变量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3.调整聚类分析。在对村庄层面聚类回归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省域政策实践的影响。不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具有一定同质性,可能面临共同的干扰因素,需要将回归结果聚类到更高层次再考察,而省级层面的聚类不仅可以保留省域内不同村庄之间的异质性,而且可以控制个体特征外更高级别的遗漏变量。本文假设同一省份内部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干扰项具有一定关联性,而不同省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干扰项不存在相关性。为此,在村庄层面聚类回归基础上,将聚类提升到省级层面,回归结果见附表4的第(1)—(4)列。无论是村庄层面聚类回归分析,还是省级层面聚类回归分析,显著程度和系数均未发生明显改变,说明基础回归结果是稳健的,且没有受到省份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影响农户收入的基本作用机制检验

基于(2)式,并考虑潜在内生性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考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集体资产整合利用、农户非农就业创业以及农业规模经营的影响。基于前文,集体资产整合利用的结果表现为农村集体资产利用效率,用“去年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表征;农户非农就业创业情况主要表现为农户家庭“非农就业创业比例”,用“农户家庭纯非农就业创业总人数/16岁以上人口数”表征;农业规模经营归因于农户土地流转情况,用“去年农户家庭是否转入农地(否=0;是=1)”以及“农户家庭是否转出农地(否=0;是=1)”共同表征。

附表5报告了基于(2)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集体资产整合利用的估计结果。其中,第(1)、(2)列以“集体经济发展同群值与党建引领交叉项”作为工具变量,2SLS回归结果显示“集体有无经营资产”能显著提升农村集体资产利用效率,但是该工具变量未能通过弱工具变量检验。第(3)、(4)列尝试将工具变量替换为“集体经济发展同群值与乡镇信用交叉项”,结果发现“集体有无经营资产”依然显著提升农村集体资产利用效率,并且通过了识别不足检验以及弱工具变量检验。这说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提升集体资产利用效率,进而提高农户潜在可分配收益。

附表6报告了基于(2)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非农就业创业、农业规模经营的工具变量估计结果。就农户非农就业创业看,第(1)、(2)列回归结果显示,“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和“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均显著提升农户非农就业创业水平,且均通过了识别不足检验与弱工具变量检验,表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拓宽农户本地非农就业创业机会,挖掘农户非农收入增长潜能。就农业规模经营看,第(3)—(6)列回归结果显示,“集体有无经营资产”能显著促进农户农地转出,而“集体有无经营资产”以及“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对农户农地转入行为影响不明显,表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可以通过推动农户将土地流转给生产效率更高的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户家庭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农户收入的帕累托改进。基于上述三个检验,假说H2得到验证。

(四)外部制度环境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影响农户增收的调节作用机制检验

基于(3)式,为解决潜在内生性问题,使用工具变量法考察外部制度环境视角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的调节作用机制。基于数据可得性,政府项目扶持选取“农村集体有无政府项目扶持(无=0;有=1)”做替代变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选取“农村集体是否有政府支持的农田水利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否=0;是=1)”做替代变量;政府考核目标选取“乡镇对农村考核排名(前30%、中60%和后10%)”做替代变量。回归结果见表3。第(1)、(2)列汇报了引入集体经济发展与政府项目扶持交互项的估计结果。结果显示,在政府项目扶持下,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庄以及经营性资产价值较高的村庄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且通过了识别不足检验与弱工具变量检验。该结果表明,政府项目扶持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起步阶段发挥了重要带动作用。第(3)、(4)列汇报了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交互项的估计结果。结果表明,政府支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加强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效果,且通过了识别不足检验与弱工具变量检验。这一结论补充了孙雪峰和张凡(2022)的结论,政府支持的农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加强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为农户增收创收提供必要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等物质条件,而且能够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表3 外部制度环境调节作用机制检验:政府项目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注:考虑到农地地块数量可能影响政府项目扶持及其效应、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其效应,在第(1)—(4)列中进一步控制了农地地块数量。

政府考核目标作用机制检验结果见表4。“集体有无经营资产”“集体经营资产价值”与“考核排名是否前30%”“考核排名是否中60%”的交互项并不显著,而与“考核排名是否后10%”的交互项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负。上述回归结果均通过了识别不足检验与弱工具变量检验。该实证结果说明:目标考核末尾的农村集体,无法为农户创造分红收入来源与非农就业机会,难以促进农民增收。相对地,对于政府考核排名前90%的农村集体,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因此,政府考核目标是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绩效的重要举措,其内含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提升村干部的工作努力积极性,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创收目标。但是农村集体资产也因村干部“小索取、大控制”,以及农民“大索取、小控制”的不匹配的剩余产权安排,导致对村干部的激励不充分。加之分散农户异质性的利益诉求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陷入集体行动困境,最终削弱集体经济发展的增收效应。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识别难以实现农户增收的考核末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综合考察其发展瓶颈,制定针对性引导帮扶举措。基于上述三个检验,假说H3得到验证。

表4 外部制度环境调节作用机制检验:政府考核目标

(五)内部治理结构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影响农户增收的调节作用机制检验

基于(4)式,使用工具变量法考察内部治理结构视角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的调节作用机制。基于数据可得性,制度供给选择“农村自治规章制度”做替代变量,即“农村集体是否形成了自治规章或居民公约(否=0;是=1)”;可信承诺选择“村民对集体经济公开状况满意程度”做替代变量,即“您对当前集体经济公开状况满意度:很不满意=1;不太满意=2;一般=3;比较满意=4;非常满意=5”;监督机制选择“农村信息公开”做替代变量,即“农村是否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否=0;是=1)”。回归结果见表5。

第(1)、(2)列汇报了制度供给的估计结果。结果显示,集体经营资产价值与自治规章制度交互项对农户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且通过了识别不足检验与弱工具变量检验,说明在自治制度供给能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户增收,即制度供给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影响中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农村自治制度的有效供给有利于规范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营管理,特别是明确和落实集体经济组织的责权利,使组织运行机制完善、农户权利得到保障,有效强化集体行动能力以及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农民的集体经济收益,最终取得显著的增收成效。

第(3)、(4)列汇报了可信承诺的估计结果。结果表明,农村集体成员认同与信任感可能降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增收效应,且集体有无经营资产的回归结果通过了识别不足检验与弱工具变量检验,该结果补充了程郁和万麒雄(2020)的研究。虽然较高的满意度能够增强农民身份认同感,增进组织内部成员的相互信任,推动农村集体从利益联结向集体行动一致的转变,激励农户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但是较低的满意度也可能反向激励农民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反向激励具有潜在风险,长期的不信任感可能激化农民与村干部间的矛盾,不利于村庄的和谐稳定,最终破坏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民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农村集体应借助血缘、亲缘、地缘的差序格局,增加农民间的认同感与信任感,推动实现从信任到集体行动一致,再到乡村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的良性循环。

第(5)、(6)列汇报了监督机制的估计结果。结果表明,农村的信息公开能够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且均通过了识别不足检验与弱工具变量检验。这进一步佐证了张浩等(2021)的结论,较强的信息公开程度能够完善农村集体监督机制,提升成员监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行为能力,约束村干部的剩余控制权,促使其采取农民利益最大化的方式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的剩余利益。基于上述三个检验,假说H4一定程度上得到验证。

表5 内部治理结构调节作用机制检验:自治规章制度、经济公开状况满意度、农村信息公开

(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差距的拉平效应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差距的拉平效应,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增收效应的差异化影响(罗楚亮等,2021)。基于此,一方面,通过分位数回归法检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不同分位点农户收入的影响;另一方面,构建基尼系数,分析集体经济发展对基尼系数的影响,以研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否能够拉平农民内部的收入差距。

参考程名望等(2015),使用分位数回归法,以0.25、0.50和0.75为分位点,考察集体有无经营资产以及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6的第(1)—(6)列。分析可见,集体有无经营资产以及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在农户收入0.25、0.50和0.75分位数上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且两个核心解释变量对0.25分位点上农户收入的影响程度最大。这说明相对于0.50与0.75分位点上的中高收入农户群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更有利于提高0.25分位点上低收入群体的农户收入。这表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存在显著的拉平效应,有利于缩小农户间的收入差距,促进农户收入向上流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基于基尼系数的回归结果见第(7)、(8)列。分析可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基尼系数。这表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有效缩小农户内部收入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基于上述检验,假说H5得到验证。

表6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收入差距拉平效应


五、进一步讨论:异质性分析

(一)农户收入结构异质性

我们分别对农业生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行回归,结果见附表7。分析可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户收入增长,但会降低农业生产性收入。具体来看,一是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和经营资产价值对农业生产性收入存在显著负向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通过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促进农民转出土地,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性收入。该结果补充解释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的农业规模经营机制。二是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和经营资产价值对农户工资性收入存在显著正向影响,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对农户经营性收入存在显著正向影响。这说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资产,推动乡村产业从单一分散向多产融合的结构化转型,不仅为农民创造了本地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民非农工资性收入持续上涨,而且助力农民创业,提升农户经营性收入。此外,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对农户财产性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集体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户财产性收入。但是当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股权设置相对分散,农户可得分红收益十分有限,因此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对农户财产性收入影响并不显著。

(二)乡村治理异质性

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以村书记和主任“一肩挑”为形式的治理融合,成为破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治理难题的重要路径。“一肩挑”政策的初衷在于从结构上理顺村两委关系,通过实现组织意图与村民意图的有机结合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效率和村庄治理效力,通过吸纳乡村精英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化国家与社会的衔接和互动。但是“一肩挑”也可能因为约束配套机制不完善而陷入监督困境,可能助长农村集体“微腐败”,侵蚀基层民主与农民利益。回归结果见附表8,分析可见,在“一肩挑”村庄,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和经营资产价值均对农户收入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且影响程度明显高于非“一肩挑”村庄,表明“一肩挑”政策发挥了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的作用。由此可见,“一肩挑”政策确实能够解决集体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分散和权责不明等问题,提升“村两委”服务集体经济发展的效率、吸纳经济精英回归乡村治理的力量,从而最终推动农户收入的增加。

(三)宗族网络异质性

在传统村庄自治的非正式制度环境下,宗族能够凭借其社会关联形成集体行动,在自治秩序中实现资产要素有效配置,并通过协调集体利益在个人利益中的配置,满足村民个体利益诉求。特别地,宗族具有较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对集体经济管理产生强大的道德压力,促进村干部这一代理人更好地满足农民这一委托人的利益。村庄是否有大姓被视作宗族网络的主要表征,有大姓说明村庄有较强的宗族网络。对于宗族网络强的村庄,集体有无经营资产和经营资产价值对农户收入影响程度明显优于宗族网络弱的村庄,这说明宗族网络这一非正式制度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的作用。一方面,宗族能够凝聚集体合力,提升集体资源的资产利用效率,助力集体做大蛋糕;另一方面,宗族能够约束村干部的机会主义行为,重塑集体利益分配,最终推动实现农户收入的增加。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农村集体经济以生产资料共有为前提,以发展成果共享为旨归,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外部制度环境是发挥集体经济增收效应、缩小收入差距的有力支撑,行动一致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实现集体经济增收效应和缩小收入差距的内在要求。基于此,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本文采用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RHPS),从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双重视角,实证考察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户增收效应及收入差距拉平效应。研究发现:第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促进农户增收,农村集体有无经营资产与集体经营资产价值均对农户收入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该增收效应主要通过加强资产整合利用、创造非农就业创业机会、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等途径实现。第二,外部制度环境视角下,政府扶持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考核目标能够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影响。内部治理结构中,制度供给与监督机制能够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影响。第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拉平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低收入农户家庭的积极影响高于中高收入农户家庭,且能降低基尼系数,有利于拉平农户家庭间的收入差距,促进农户收入向上流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第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具有异质性。在收入结构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促进农户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村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政策发挥了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的作用;在宗族网络上,宗族网络这一非正式制度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的作用。

本文结论具有丰富的政策意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持续更新。结合本研究及其结论,对应的政策建议包括:

首先,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转变资源要素经营方式,拓宽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收入差距缩小的路径。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而新型集体经济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劳动联合,还包括资本、土地、技术与管理等资源的联合,其要义是盘活农村各种资源要素,促进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根据本文的实证分析,农村集体能够发挥“统”的优势,通过重新配置资产、劳动和土地等各种要素推动农户收入向上流动。这说明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应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逐步推动分散的家庭农业经营向分工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营转变,便于集体经济组织在内部行使集体所有权,统筹调度整合资源资产;在外部接轨城乡一体产权市场,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最终实现乡村资源配置与农民收益的最大化。本文的研究结论进一步表明,要注重提升集体资产利用效率、拓宽农户本地非农就业创业机会、推动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户家庭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农户收入的帕累托改进。

其次,通过优化外部制度环境提升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本文实证分析表明,政府项目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考核目标是这一作用发挥的重要支撑。基于此:(1)优化政府项目扶持。一方面,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设置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结合地方资源资产等要素配置特征和内在发展需求,由集体承接相应项目,并加强乡村项目监管培训,提升项目增收效应。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或民营企业等外部力量实施帮扶项目,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转移新型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创收。(2)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政府提供投融资支持,鼓励农村集体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管好用好政府帮扶资产,提升帮扶资产运营管理水平,鼓励集体成员通过参与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方式脱贫致富。(3)完善政府考核目标。一方面,地方政府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制定科学化、差异化的考核目标,确保目标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加强对考核排名靠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引导,构建集体经济的统筹与平衡发展机制,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加速跑”。

再次,通过理顺农村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效用。本文实证分析表明健全农村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监督,是实现这一效用的内在要求。基于此:(1)健全农村规章制度。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依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等,加快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管的多层基层协商治理机制,提升农村集体行动能力,提升经济发展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2)强化农民信任。坚持以正向激励举措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集体治理,并以公益保障和公平分配为基础强化农户间以及农户对农村集体的信任程度,充分发挥信任在凝聚集体经济合力、促进农户增收中的重要作用。(3)完善集体资产监督。采取多元举措降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信息非对称性,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机制,加强包括对集体财产管理使用、生产经营等监督,减少农村集体的委托代理成本,督促村干部按照农民利益最大化的方式经营管理集体资源资产。

最后,在深化“前半篇”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推动“后半篇”的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均衡发展,加速实现农户收入水平拉平。继续深化“前半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股份分红收益的公平性,保障集体经营收益明显增长前提下农民公平地分享集体资产收益。推动“后半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统筹整合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创新探索农户间利益链接以及合作社联合抱团等发展方式,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公共福利水平,缩小低收入与高收入农户的差距,降低农户间的基尼系数,推动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