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杨肃昌,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世斌(通信作者),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献来源:《农村经济》2026年第1期
摘要:共同富裕背景下,数据要素共享是激活与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城乡居民共享数字红利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以中国城市上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展开实证分析,检验数据要素共享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数据要素共享对城乡融合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该基本结论经过一系列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机制分析表明,数据要素共享通过城乡信息壁垒、城乡要素流动与配置、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城乡绿色转型等渠道影响城乡融合发展。异质性分析表明,数据要素共享对城乡融合发展的促进效应在区域上呈“东部—中部—西部”依次递增之势,对要素禀赋存在优势和行政级别更高的城市,促进效应更大。基于此,各地方政府应全面推动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促进城乡融合进程加快推进。
关键词:数据要素;数字经济;政府数据开放;城乡融合发展
一、引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共同富裕面临的一个主要薄弱环节是城乡发展不平衡。近年,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政府数据作为最大数据要素的供给来源,对其进行充分的开发利用、开放共享将释放巨大经济价值,也会对城乡融合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自2012年始,中国地方政府整合涵盖多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库,相继在上海、北京等城市逐步上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城乡居民均可以免费获得有政府背书的数据资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中国已有243个省级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线数据开放平台,累计开放的有效数据集超过37万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数据资源是经过一定加工处理、具有一定规模且价值含量极高的数据要素,具有强大的普惠功能,能惠及到城乡生产体系和所有城乡经济群体。因此,深入探讨数字要素共享对城乡融合发展的效应和机制,对于构建中国特色新型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学术界对数字经济时代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展开了有益探讨。一些学者从理论视角探讨了数字经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一些学者从经验研究的角度实证了数字经济对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影响。可以看出,这些研究主要从数字经济中数字技术的视角探究其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强调数字技术可以打破城乡之间的地理界限和缓解城乡数字鸿沟,通过弥合城乡居民收入鸿沟、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均衡化、激发乡村经济活力、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等,进而深刻影响城乡融合发展进程。遗憾的是,既有研究视角较少涉及数据要素的关键作用,鲜有文献将数据要素共享和城乡融合发展纳入统一分析框架进行研究。关于数据要素共享的经济后果研究方面,国内学术界侧重从实证中验证数据要素的经济效益。宏观视角研究方面,方锦程等的研究表明,政府数据开放政策对区域协同发展产生积极驱动效应,内在机理在于通过消解跨区域信息流通障碍、缩小地区间资源禀赋差异等传导路径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沈坤荣和林剑威研究发现公共数据开放政策具有技术创新效应,而且基于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创新的紧密关系,相比其他技术领域,公共数据开放政策对数字技术创新的促进效应更强。高静等的研究表明,公共数据开放政策可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有一些学者研究了数据要素共享对城市创业活力、新质生产力、就业质量等的重要影响。微观视角研究方面,学术界探究了政府数据要素共享在增加企业投资、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推动企业升级等方面的重要影响。可以看出,关于数据要素共享的经济后果研究大都处于初级阶段,研究范围、深度有待扩展和提高,既有研究缺乏关于数据要素共享在城乡场景中发挥价值的相关研究。
鉴于此,本文将聚焦数据要素共享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采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作为数据要素共享的外生政策冲击,研究数据要素共享的城乡融合效应。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拓展了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经济后果研究视角,补充了数据要素在城乡场景中开发利用和价值释放的理论分析。创新性地将数据要素与城乡融合发展纳入统一分析框架进行研究,为共同富裕背景下数据要素共享的城乡融合效应提供了理论参考。第二,揭示了数据要素共享突破城乡信息壁垒、提升城乡要素流动与配置、降低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推动城乡绿色转型的作用,从而厘清了数据要素共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传导机制,弥补了该领域机制研究的文献。第三,细致考察了数据要素共享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差异化影响,为地方政府优化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制度设计、推动公共数据在城乡场景中释放经济价值提供了经验证据和政策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数据要素共享对城乡融合发展的直接影响
数据要素本身所体现的基本特质,决定了数据要素共享能直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数据要素具有虚拟性、易复制性、非竞争性、即时性、外部性等基本特质。数据要素的虚拟性特征表现为数据要素不以物理实体存在而是存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中。虚拟网络空间中的数据要素活动能突破地理空间的限制,能打破城乡之间行政分割和市场分割的障碍。数据要素的易复制性和非竞争性特征表明,数据要素能够实现零成本或低成本地重复使用和循环使用,大大降低数据要素使用的边际成本和使用门槛,可以让处于信息劣势的乡村居民低成本地使用数据。数据要素的即时性特征可以让农业生产根据实时信息进行生产调整,使农民获得及时的生产生活信息,让农村与城镇的信息距离得以拉近,促使城乡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幅下降。数据要素还具有一定的外部性特征,那些开放共享的数据要素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正外部性特征,任何城乡居民可以无限次复制和使用公开的数据要素,但并不相互影响。综合来看,数据要素会突破地理空间限制对经济行为的约束,会对城乡的行政分割障碍造成冲击,会对城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提出研究假说H1。
H1:数据要素共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数据要素共享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机制和研究假说
1.城乡信息壁垒。城乡信息壁垒是制约城乡居民进行科学决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进而走向全面融合的关键因素。数字技术可以降低经济活动中的信息摩擦,而数据要素借助数字技术能够克服城乡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流通屏障,能打破城乡信息壁垒,构建起城乡数字交互通道,实现跨时空维度的即时交互与精准触达。如果数据要素不能共享或共享不足,就难以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催生信息孤岛现象。信息孤岛现象一方面降低了数据要素的使用效率、信息的沟通效率,提高了乡村居民使用数据要素的门槛;另一方面提高了城乡居民进行信息搜寻、信息获取与信息验证的成本,进而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成本。数据价值创造本质上是数据驱动科学决策。如果数据要素在城乡部门之间能自由流动和充分共享,就能打破信息孤岛现象,提高城乡之间的信息透明度,减少信息传递的偏差和滞后,降低城乡各部门决策的不确定性,进而能极大加强城乡居民在不同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城乡全方位融合。因此,提出研究假说H2。
H2:数据要素共享能通过降低城乡信息壁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城乡要素流动与配置。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与配置效率较低,是现阶段导致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与配置能积极影响城乡融合发展。数据要素作为“桥梁型”要素会促使城乡其他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依托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手段,数据要素能与传统生产要素融合,渗透、辐射到城乡的各个生产环节,能优化城乡要素资源的组合方式,进一步推动城乡传统要素资源的流动和配置。数据要素与劳动力要素的融合会形成新型的就业形态,重塑劳动力流动和配置格局。例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大量数字劳动者为城镇居民服务,但这些数字劳动者可能大部分来自农村转移人口。数据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能让资本要素在数据和信息的支撑下搜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商业机会,促使资本要素在城乡之间更均衡配置。数据要素与土地、技术等资源要素融合,有助于城乡之间进行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成果转移等。故数据要素共享有助于推动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和配置效率提升,不断为城乡经济融合、城乡产业融合、城乡人文社会融合提供推动力。因此,提出研究假说H3。
H3:数据要素共享能通过推动城乡要素资源的流动和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3.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有效的体制机制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动力和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破除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城乡之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由于城乡各级政府的不当制度安排和行政审批干预,一系列行政壁垒阻碍城乡市场活力的释放。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一个重要举措是通过数字政府治理提高城乡治理效率。数据要素共享能有力推动数字政府治理,提高政府治理效率的同时,可以降低城乡之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城乡治理融合。另一个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举措是降低城乡行政分割程度,推动城乡的统一市场建设。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可以有效打破科层制的金字塔信息传导模式,让城乡之间的信息顺畅传递,让市场的价格机制不会因为城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生扭曲。统一的城乡市场能够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综合来看,数据要素共享有助于降低城乡之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治理融合、城乡经济融合。因此,提出研究假说H4。
H4:数据要素共享能通过降低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4.城乡绿色转型。城乡绿色转型是推动城乡生态环境融合的关键途径,而数据要素共享对城乡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首先,数据要素共享推动城乡生活的低碳环保。数据要素共享能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海量信息资源,能大幅降低城乡居民为“吃穿住行”进行搜寻、获取与验证信息所消耗的物质和能源。其次,数据要素渗透到城乡的生产体系中,通过替代效应和赋能效应,推动城乡生产的绿色转型发展。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投入生产体系,通过替代其他生产要素进而改变要素的组合方式和结构,有助于进行绿色生产。数据要素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替代高投入、高污染、高成本的传统生产要素,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不仅能提高要素资源的利用效率,还能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数据要素的赋能效应主要表现在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融合,在微观方向上赋能企业价值创造、提高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从而数据要素共享助推城乡的生产向绿色转型。最后,数据要素有助于推动数字乡村和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绿色转型发展。因此,提出研究假说H5。
H5:数据要素共享能通过城乡绿色转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本文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检验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效应及其机制:URIit=α0+α1OGDit+α2Controlsit+μi+δt+εit式中,i、t表示城市和年份;URI为城乡融合发展指数;OGD表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以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的虚拟变量表征,若城市i在第t年及以后上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则赋值为1,否则为0;Controls为控制变量集;μi为城市固定效应;δt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城乡融合发展指数(URI)。城乡融合发展需要依托双轮驱动框架,即以新型城镇化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为价值导引,通过两大战略有机结合、耦合联动,实现城乡融合格局。参考既有研究,在城乡融合视域下,两大战略耦合形成“城乡经济融合、城乡产业融合、城乡治理融合、城乡生态环境融合、城乡人文社会融合”五个融合模式。城乡融合发展的衡量采用基于新型城镇化系统和乡村振兴系统耦合而构建的合成指数表征,以熵权Topsis法和改进后的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测度并扩大10倍形成合成指数。在耦合协调度模型中,假定新型城镇化子系统与乡村振兴子系统同等重要。城乡融合发展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测度指标体系

2.核心解释变量。数据要素共享(OGD)。以城市是否上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及上线时间先后反映数据要素共享的程度。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上线的数据主要依托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团队编制的《中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报告(2024)》,同时参考蔡运坤、孔东民等的研究,若城市在某年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则在当年及以后年份虚拟变量赋值为1,否则为0。
3.控制变量。经济发展水平(lnpgdp):采用人均GDP的对数衡量。经济集聚水平(eocag):采用GDP与城市土地面积的比值衡量。教育支出水平(eduexpend):采用教育支出与政府财政一般支出的比值衡量。人口密度(popdensity):采用地区常住人口与城市土地面积之比衡量。金融发展水平(fin):采用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之和与GDP之比衡量。
(三)数据说明
中国地方政府自2012年起相继上线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为便于政策冲击前后的实施效果对比,本文将研究期间选为2007-2023年。研究样本为27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删除了缺失值较多的城市样本),对部分缺失值通过线性插补法补充。数据来源主要根据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企研•社科大数据平台、各省市县(区)统计年鉴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所得。森林、草原及湿地面积的数据根据武汉大学杨杰和黄昕教授发布的中国30m土地覆盖栅格数据整理所得。核心变量描述性统计如下:城乡融合发展指数(URI)的最大值、最小值、标准差分别是7.15、0.01、0.83;数据要素共享(OGD)的最大值、最小值、标准差分别是1、0、0.36。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2报告了基于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得到的基准结论,其经济含义是指相对那些尚未进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的城市,开通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城市,其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得以显著提升,表明数据要素共享具有显著的城乡融合效应。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经过城市层面聚类调整的标准误,下表同。
(二)平行趋势检验
为了确保基准回归结论的有效性,必须满足事前平行趋势假设。图1展示了平行趋势及动态效应检验结果。本文选择政策-1期为基准组,将政策5期前和政策5期后的数据归集到-5期和5期。结果显示,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前,处理组城市与控制组城市之间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并无显著差异,这表明平行趋势假设得到了满足。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后,政策的影响显现并随着时间推移整体上呈增强态势。这一现象表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长期且动态的促进作用。

图1 平行趋势及动态效应检验结果
(三)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
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上线可能并非完全随机,可能导致选择偏差引发的内生性问题,本文运用PSM-DID方法加以解决。首先以控制变量作为协变量,利用Logit模型估算倾向得分;其次,通过最近邻匹配(1∶3)方法,为处理组城市匹配出满足共同支撑条件的相似对照组城市;最后,运用DID模型评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效应。此外,本文还进行了卡尺匹配和核匹配。表3展示了PSM-DID的回归结果,其与基准回归的结论一致。
表3 PSM-DID的回归结果

(四)排除同期其他政策冲击
样本期内可能存在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相似的政策冲击,还有可能存在能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其他政策冲击。因此,需要排除其他可能政策的影响。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是推进数字经济战略的重要举措,其与“宽带中国”政策、国家智慧城市政策、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政策同属于样本期内涉及数据要素的相关政策。这些政策都有利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要素利用,可能都有利于提高包括数据要素在内的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流动,对城乡融合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难以识别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的城乡融合效应。因此,参考既有文献设定这三大政策虚拟变量的做法,并将这些虚拟变量逐步加入基准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学术界普遍认为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制度性交易成本。而2014年中国实施的“信息惠民工程”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该政策可能会影响基准回归结果。因此,参考何雨可等的研究,设定信息惠民工程的虚拟变量并加入基准回归模型。最后,将所有可能对城乡融合发展造成冲击的政策变量纳入回归模型。表4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排除了其他政策冲击的影响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依然显著为正。
表4 排除其他政策冲击的回归结果

(五) 稳健性检验
前述实证检验结果确立了本文的基本结论,然而仍然可能受到反向因果、不可观测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这些因素可能造成的内生性问题和估计偏误问题,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一,采用双重机器学习方法识别数据要素共享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随机森林算法中将主样本和辅助样本的分割比例设定为1∶4和1∶7,同时,采用机器学习算法中的套索回归、梯度提升法进行估计。第二,将所有控制变量替换为控制变量在基期(2007年)的数值与时间趋势的交乘项后进行估计。第三,将所有控制变量滞后1期进行估计。第四,剔除4大直辖市后进行估计。第五,考虑到2008年与2020年重大事件对经济行为造成的重大冲击,剔除这两年后进行估计。表5的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基本结论是稳健的。
(六)机制检验
1.城乡信息壁垒。本文采用两个变量表征城乡居民的信息可获得性和信息丰富度,进而反映缓解城乡信息壁垒的程度。第一个变量为数字化发展指数(digit)。该指数由人均电信业务收入、互联网普及率、移动互联网普及率、移动通讯基站数量通过熵权法计算得到。第二个变量采用邮政业务总量与城市土地面积比值(lnpmail)的自然对数衡量城乡居民获得信息的丰富度,该变量越大,城乡居民获得的信息丰富度越高。从表6列(1)-(2)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显著提高了城乡的数字化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获得的信息丰富度,进而积极影响城乡全面融合。
表5 稳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

表6 机制检验回归结果

2.城乡要素流动与配置。要素流动与配置的变量采用城市单位面积的货运量配比和城市创业活力表征。城市单位面积货运量配比(ptrangoods)以货运总量与城市土地面积之比衡量,该指标越大,表明在城市每一单位土地面积上的要素资源流动越快、配置更优。城市创业活力(labouract)变量采用当年每万人企业注册数量的对数衡量。新注册企业数据的获取方式是收集企查查数据库中的微观企业的信息,将这些信息匹配到城市层面。城市创业活力能间接表征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资源在城市经济中的活跃度,创业活力越强表示城乡要素资源流动速度和配置效率越高。表6列(3)-(4)的回归结果表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有效提升了城市单位面积货运量配比和城市创业活力,有助于城乡经济融合、城乡产业融合、城乡人文社会融合。
3.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本文从数字政府治理提高城乡治理效率、破除城乡行政分割的角度间接衡量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城乡治理效率提高或者城乡行政壁垒降低,间接表明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得以降低。城乡政府治理效率变量(govern)以各城市年末总人数与各城市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就业总人数的比值衡量。行政分割程度变量(adbarrier)借鉴方锦程等的做法,以城市乡镇级行政区划数量与城市总面积的比值衡量。表6列(5)-(6)的回归结果表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推动数字政府治理,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公开透明,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有效性和城乡治理效率,让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下降,进而有助于城乡治理融合、城乡经济融合。
4.城乡绿色转型。城乡绿色转型采用每十万人绿色专利申请量(pgreen1)和授权数量(pgreen2)衡量,绿色专利数量越高,表明城乡绿色转型能力越高。绿色专利数据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网站。表6列(7)-(8)的回归结果表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通过影响城乡绿色转型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七)异质性分析
本文从区域差异、城市要素禀赋、城市行政级别三个维度探讨异质性效果,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区域异质性方面。在显著性上,东中西部地区均显著为正,东北地区不显著;在估计系数上,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对城乡融合发展的促进效果差距不大,但整体上呈“东部—中部—西部”依次递增之势。原因在于:在城乡信息壁垒更为严重、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更高的地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更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更能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提升产生积极作用;而东北地区面临数字基础设施落后的不利局面,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的城市也较少,对该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提升作用有限。城市要素禀赋异质性方面,将“胡焕庸线”以西城市划分为要素禀赋劣势城市,“胡焕庸线”以东城市划分为要素禀赋优势城市。可以看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显著推动了“胡焕庸线”以东城市的城乡融合发展,而“胡焕庸线”以西城市的影响系数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处于要素禀赋劣势的城市,要素的保有量和丰富度处于劣势,而且由于地理区位劣势、经济发展滞后、人口稀疏等原因,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存在“少、慢、迟”及使用程度不高的窘境,导致其对城乡信息壁垒、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影响有限,进而对当地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也有限。城市行政级别异质性方面,将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以及省会城市归类为高行政层级城市,其余城市则被划分为低行政层级城市。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更好地提升了更高行政级别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究其原因,可能在于行政级别越高的城市,能够获得更多的国家政策、行政类资源、经济类资源等有利因素的支持,能聚集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从而更能充分发挥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效果,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表7 异质性回归结果

五、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共同富裕背景下,本文将数据要素共享与城乡融合发展纳入同一分析框架,基于2007—2023年中国27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以地方政府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作为数据要素共享的外生政策冲击,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数据要素共享对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以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线表征的数据要素共享,显著推动了平台上线城市的城乡融合发展,在考虑了内生性问题的基础之上,通过平行趋势检验、PSM-DID、排除同期其他政策冲击及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基本结论依然显著成立并保持稳健。第二,从作用机制来看,数据要素共享主要通过降低城乡信息壁垒、降低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城乡要素流动与配置、推动城乡绿色转型等途径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第三,数据要素共享对城乡融合发展的促进效应具有异质性特征,在区域尺度上呈“东部—中部—西部”依次递增之势,对东北地区无显著影响;数据要素共享能显著提升处于要素禀赋优势城市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但对要素禀赋处于劣势的城市无显著影响;行政级别更高的城市,其促进效应更大。
研究结论对支持地方政府数据开放上线、推动数据要素共享以驱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相关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整合和盘活数据要素资源,借助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深化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为数据要素共享驱动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平台”和“养料”。面对当前政府数据共享程度较低、供给质量不高、开放阻力较大等诸多困境。首先,应充分认识数据开放共享的经济价值和公共数据资源的社会价值,通过开展公益性的数字素养宣传与培训,提高城乡居民掌握和使用公共数据资源的数字技能,让数据要素红利可以惠及全体民众。其次,推动地方政府全面上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推进政府数据归集、整合与共享,缓解数据要素供给不足的问题。最后,建设全国统一政府数据开放平台。通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体制机制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推动地方政府主动、统一开放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高价值数据,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
第二,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共享降低城乡信息壁垒和降低城乡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作用,推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数据要素共享驱动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多维”制度供给。以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的“双轮驱动”建设数字政府为契机,推动基于数据要素共享的数字政府治理,以此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乡治理效率,助力降低因城乡行政分割造成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城乡治理融合。多措并举推进经济社会各部门各领域的数据要素开放共享,在确保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优先开放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务、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的高价值数据。探索建立普惠城乡居民的大数据治理体系,持续消除城乡“数据鸿沟”所带来的限制,降低城乡信息不对称程度以推动城乡统一大市场建设,从而大幅降低城乡居民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促进城乡的经济、产业、人文社会等方面融合。
第三,积极创造条件以数据要素为“桥梁”与传统生产要素融合,推动数据要素渗透、辐射到城乡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推动城乡要素资源的双向流动与优化配置。推动数据要素在城乡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应用,增强城乡居民对数据资源的可获得性和使用能力,逐步消除城乡“数据鸿沟”。注重发挥数字要素共享赋能城乡绿色转型发展的作用,推动建立城乡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平台,整合环境监测、能耗管理、污染排放等数据资源,助力城乡生态治理一体化建设。各地方政府因城施策,深化数据要素共享的政策设计,着力推动要素禀赋劣势和行政级别较低城市的数据共享政策实施,推动政务数据、产业数据的有序开放与共享。继续夯实那些要素禀赋具有优势和行政级别较高城市的政策实施,全面提高数据要素共享的质量和效果,进而全面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