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姜长云,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姜惠宸(通信作者),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
文献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0311网络首发。
摘要:本文概述了近年来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进展和成效,揭示了当前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而探讨了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思路、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提出要推进新型工业化扩面提质,加强产业发展载体特别是县域经济平台建设;强化包容发展导向,激发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农业农村参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规划引领和导向作用,将推进中心城市、城市群、都市圈发展方式转型和打造县城、中心镇等县域增长极结合起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改革与城市改革、宏观改革协调联动。
2024年7月,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重申,“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关于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研究,近年来学术界已有一些研究成果,关于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研究也开始有少量文章。但就总体而言,无论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还是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相关研究与政策和实践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亟待深入展开。当前我国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进展和成效如何,面临哪些困难,未来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战略思路、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本文将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就此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进展与成效
工业化,可以简单理解为工业特别是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作用不断提升,进而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影响力、带动力不断增强的过程。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新型工业化”的概念,强调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之后,我们党对于新型工业化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成熟。推进新型工业化日益重视发展方式、发展理念的转型升级,重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和同步发展,强调既尊重国际经验和共同趋势、又顺应国情和发展阶段要求与时俱进。如更加重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思维和依托科技创新驱动,体现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并将包容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发展生态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法最先出现在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中,但在此之前,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首次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019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2023年、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别提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将“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总体要求的重要内容。但在这些政策创新之前,许多地方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新型城镇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三方面的实践就已分别启动,甚至加快推进;基于局部实践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自主、自发探索也已展开,并取得了一些实际成效和经验。后续的中央政策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局部探索的主动性、积极性,并对优化探索路径起到了重要引导作用。因此,从当前来看,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一系列进展和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逐步形成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发布。同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确定浙江嘉湖片区等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要求聚焦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等11个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深入探索、先行先试。近年来,中央许多重要文件都强调加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将其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许多政策文件鼓励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向县域梯度转移或培育配套协作能力等。推动工农城乡改革联动协同的探索也在积极展开。如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同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和劳动力培训制度结合起来,强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让农民在城里彻底扎根之前在城乡间可进可退,不要断了其后路。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同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统筹县域城乡规划”等。
(二)探索了一些具有较强引领、示范推广价值的路径和典型模式
近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际上,从21世纪初开始在浙江实施的“千万工程”,尽管是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入手,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系统变革和工农城乡关系的深刻调整,但也可以说是顺应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要求,因地制宜地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探路工程,当时还没有“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说法。有些地方结合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强镇、特色小镇等建设,将推进新型工业化向农村延伸覆盖同优化区域城镇网络、打造乡村产业振兴增长极结合起来,增强乡村对城市或区域优质要素的凝聚吸纳能力。还有更多地方,分别围绕统筹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统筹新型工业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探索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距的路径。
(三)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和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新格局开始形成
工农城乡差距大是需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原因,是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必须直面的重大现实问题。缩小工农城乡差别,有利于培育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和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新格局。工农差距首先表现在工农业之间劳动力素质、发展方式和现代化水平的差距上,而劳动生产率是衡量劳动力素质、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从表1可见,近年来我国各产业劳动生产率水平均有较快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全社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也有所缩小。再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城乡收入绝对差距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差,城乡收入相对差距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近年来,由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一直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图1),城乡收入相对差距不断缩小(图2)。工农城乡收入相对差距的缩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要素和人才向农村的流动,强化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对乡村全面振兴的引领带动作用。
此外,有些地方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运用新型工业化理念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吸引城市人才和优质要素进入农村,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并带动城市居民下乡,实现乡村产业发展与城市需求对接。越来越多的城市人才下乡,成为引领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的“新农人”或“领头雁”,带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升级。2018年以来,在全国农民工总量增加的同时,部分年份呈现本地农民工增长快于外地农民工增长的趋势。2018-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增加1101万人,但本地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分别增加为628万人和473万人,分别占57.0%和43.0%。这说明,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带动了乡村就业空间的开拓和就地就近增收渠道的拓展。部分农民工的本地化流动往往与农民工返乡创业密切相关,实际上成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路径。因为这些农民工返乡创业前,通过在非农产业和城镇的就业生活,往往不同程度地经受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洗礼。还有一些地方,通过“村BA”“村超”“村马”等体育赛事和村歌村舞赛、村晚等文艺娱乐活动,打造农文旅融合新场景,增强对城市、外地人才的吸引力和市场的凝聚力。
二、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工农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并且绝对差距仍在不断扩大
当前,就总体而言,城乡之间难以实现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农业农村优质要素大量外流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地区甚至因此导致农业农村陷入萧条衰败;一个重要原因是工农城乡差距仍然过大。从表1可见,尽管如前所述,近年来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全社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均有所缩小;但至少就当前来看,农业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仍然较大。以2023年为例,农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仅及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31.3%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23.7%、27.5%。进一步看,农业与全社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绝对差距仍在不断扩大。2013年,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与全社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分别为5.55万元/人、9.10万元/人和7.26万元/人,2023年分别扩大到11.71万元/人、17.11万元/人和13.99万元/人。
从城乡差距来看,尽管如前所述,近年来城乡收入相对差距不断缩小,但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呈不断扩大态势(图2)。城乡差距除收入差距外,还包括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差距。城乡居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也比较大。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013年城市和乡村分别为7.36张和3.36张,2023年分别为8.02张和6.52张,虽然城乡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均有明显增加,且城乡差距有明显缩小趋势,但到2023年乡村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仅及城市的81.3%。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推进,加之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市,城乡养老服务方面的差距及其对城乡居民民生福祉的影响更大。
(二)部分地区去工业化问题突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惠及农业农村发展的广度深度仍待提升
以2018-2023年为例,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16个省份工业占GDP比重出现下降,其中安徽、湖南、海南、四川、江西、云南、河南、贵州8省份人均GDP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我国制造业占GDP比重为27.8%,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为26.8%、26.3%、27.5%和27.1%。大多数省份现行统计年鉴中缺少制造业占比数据,但从有数据的几个省份来看,虽然从2018-2022年,江苏、河北、宁夏、青海、甘肃的制造业占GDP比重有所提高,但人均GDP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宁夏、青海、甘肃、山西,2022年制造业占GDP比重分别仅为23.4%、22.2%、17.7%、15.3%,福建省制造业占GDP比重从2018年的38.9%下降到2022年的31.9%。尽管由于价格变动原因,单纯依靠工业或制造业占GDP比重的变化还难以准确反映去工业化情况,但从这些数据仍可粗略看出,近年来部分地区去工业化现象的推进或去工业化问题较重,已经成为制约新型工业化深化的突出问题。
更为严重的是,在部分乡村地区,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以及村庄空心化、乡村人口和劳动力老弱化的发展,乡村产业单一化的问题日趋突出。有的农村经济几乎等同于农业经济,农业经济几乎等同于种植业经济甚至粮食经济,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停滞甚至萎缩趋势严重,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仅限于“星星之火”甚至几近空白,乡村优势特色产业链条短且严重不发达更是突出问题。加之,乡村产业低层次同质竞争严重,不仅严重影响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空间的开拓和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的效果,还影响乡村产业发展网络效应的形成和乡村生活品质的提升。这不利于更好地发挥新型工业化的主导作用、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并借此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多种功能价值的开发。加之,在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和模仿竞争的传统发展模式下,随着乡村产业同质竞争、产业过剩问题的凸显,乡村产业转型发展滞后、城乡产业关联性不强的问题日趋突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挥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的难度越来越大。
此外,在越来越多的乡村地区,政府对乡村产业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大上”,甚至不惜用对城市企业、城市产业的标准来要求乡村企业、乡村产业,导致乡村产业发展的机会减少、成本和风险增加。特别是对乡村产业设置的环境、安全等监管标准越来越高,在政策支持中越来越强调产业组织企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甚至在日益要求“放宽市场准入”的宏观环境下,对乡村产业的准入限制越来越多,“收窄准入”的问题实际上越来越严重。与城市企业相比,乡村产业在竞争、融资和争取政策资源等方面的劣势越来越明显,面临的不公平竞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比如,近年来,通过发放消费券甚至职业技能培训券提振和引导相关消费,以及通过发放创新券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成为促进经济回升向好、推进生产生活方式转型的重要举措。但是,许多乡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往往因规模太小、技术先进性不足、数字化水平不够等原因,而被排斥在消费券、培训券、创新券使用企业的范围之外。许多地方出台支持实体经济相关举措,但乡村企业能够达到支持标准者寥寥无几,相关标准的制定未能兼顾乡村企业的特殊性,形成乡村企业同城市企业特别是规模化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许多农民甚至农村企业也因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不足,而难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因此,部分农民和乡村地区难以立足资源优势、人文底蕴和产业基础,就地就近发展乡村产业特别是庭院经济、小微企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并借此强化城乡产业之间的有机联系,强化城市对乡村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妨碍农民农村分享新型工业化的成果,也导致新型工业化的“阳光雨露”难以有效滋养乡村全面振兴。
(三)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县乡村加速转型和分化也容易形成对其资源、要素集聚能力的侵蚀
县域经济发展是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实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产业基础薄弱、传统产业比重大、产业创新和集群发展能力不强,不仅难以吸引城市资源、要素和人才下乡,也难以承接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不利于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甚至会导致县域或乡村资源、要素、人才甚至人口加快外流,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中的“马太效应”。这实际上增加了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难度,导致发挥新型工业化的主导作用、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容易面临农业农村农民承接能力不足的困扰,更不利于形成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相互成就、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环。况且,部分县域与区域中心城市距离较远,加之基础设施通达性不足,本就容易增加县域经济发展的成本、困难和对接外部资源、要素、市场的风险。根据中国经济信息社、财经城市研究院编制的《中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报告2023》和《中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报告2024》,2020-2022年3年间,我国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GDP的比重基本徘徊,分别为38.2%、38.1%和38.8%,明显低于2010年的水平(40.1%)。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尤以服务业为重。如2020-2022年,县域经济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分别为75.2%、75.5%和75.7%,县域经济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分别为40.2%、40.4%和41.2%,县域经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分别为31.5%、31.4%和31.5%。
此外,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加速转型,县域经济和农业农村发展的区域分化加剧。在少数强县、强镇、强村脱颖而出的同时,农村人口总量减少、老龄化提速、部分村庄空心化问题加重,进一步侵蚀对资源、要素的集聚能力,增加了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困难。从1996年开始我国乡村人口即开始呈现总量减少的趋势,尽管与“十三五”时期相比,进入“十四五”以来我国乡村人口总量减少的步伐有所放缓。同时,县、乡、村层面的区域分化加剧,容易导致部分县城、乡镇、村庄萎缩萧条的问题日趋凸显,县乡村发展的不均衡问题更加突出。况且,许多县域甚至县城、乡镇、村常住人口减少是与乡村精英劳动力大量外流并行发生的,容易导致农业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弱化,对从外部加大支持力度的需求明显增加。因此也导致发展县域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要求日趋凸显,普适化政策的适应性迅速减弱;优化县域城乡布局、乡村发展布局的重要性紧迫性明显增强。在此背景下,农村人口和劳动力老弱化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将更加突出,农业农村要承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将面临更大挑战。
(四)区域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圈的引领带动作用亟待提升,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滞后仍是突出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但就总体而言,当前我国许多区域中心城市甚至大城市、特大城市片面追求外延扩张,内涵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推进新型工业化底蕴不足的问题仍然值得高度重视,甚至城市发展过度依赖政策优惠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倾斜,导致区域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周边乡村的资源要素抽吸过度,城市品质、特色和发展能级提升不够,对周边地区、周边乡村引领带动能力提升不足。我国城市群、都市圈的发展虽然日益受到重视,但中心城市和不同层级节点城市(城镇)之间发展特色不鲜明,城市群、都市圈内部不同层级城市(城镇)之间、城乡之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网络联动效应不强的问题也比较普遍,导致区域中心城市对周边发展的引领带动难以通过城市群、都市圈内部梯级节点城市的传导和放大作用,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动能。优化城市群、都市圈空间布局和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也亟待提速。否则,在城市群、都市圈内部中心城市和梯级节点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容易形成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的局面,更难以形成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相互成就、相得益彰关系。
县城是融合城乡、衔接工农的重要纽带,也是推进县域新型工业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近年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日益引起政府重视。但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仍然是任重道远、道阻且长。以县城为典型代表的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及其综合承载能力不足,容易导致推进乡村振兴的增长极核难以形成,更难以形成乡村振兴增长极核的网络联动和放大效应。许多地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集群、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和产地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关键节点建设滞后,抑或优化布局滞后,与此也有很大关系。这不仅影响县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制约县域城镇体系和县乡村空间布局的优化;也容易导致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城市群、都市圈对乡村振兴的引领带动容易面临“中间梗阻”的问题,进而影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质量。此外,城乡经济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和城乡、区域分化的加剧,特别是近年来部分地区区域交通、信息网络的重塑,往往带动不同类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比较优劣势、竞争优劣势的深刻调整,也使得以县城为典型代表的中小城市、小城镇分化加速,影响其对资源要素和产业凝聚能力的发挥。在部分新兴城市迅速崛起的同时,部分城市成为收缩型城市的可能性明显增加,这些收缩型城市(城镇)作为区域经济微中心的作用也很容易被其他城镇替代。任其发展下去,不仅难以有效吸引城市优质资源和专业化要素下乡参与乡村振兴,甚至会加剧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人才外流的问题。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特别是县乡村分化的深化,导致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性迅速凸显,借此为提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提供动力支撑和体制机制保障。如当前在医疗卫生和义务教育发展上,城市挤、乡村弱、以城带乡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农业劳动力和农业转移人口培训制度不适应城乡产业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就业需求,甚至与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相距甚远,更是突出问题。鉴于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市,加之乡村分化和村庄空心化问题凸显,创新农村养老服务特别是面向高龄、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制度,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亟待破解的难题。推进新型工业化更好地惠及农业农村,需要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这些方面都亟待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及时跟进,才能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际成效。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县域城镇体系布局,加强中心镇、中心村等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载体建设,也对加快土地制度、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投融资机制创新等提出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借此培育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场景、加快建设吸引城市和域外资源要素下乡的“磁力中心”。城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深化,特别是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重要性紧迫性的凸显,不仅要求加快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还对贯通城乡、衔接工农的改革提出更加强烈的要求,借此为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对区域乡村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强化城市群、都市圈对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平台功能创造条件,并提供动力支撑。但就总体而言,在我国深化这些改革仍然任重道远。如202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973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2102万人、外出农民工17871万人;2023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12816万人。但许多进城农民工仍然属于半市民化人口,推进其加快融入城市仍然受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农房农地制度、乡村集体收益分配制度,甚至农民工自身素质、农业转移人口培训制度等制约,难以完全实现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仍难以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如部分地区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的优势特色产业面临群体性衰退,农业转移人口群体性失业的风险正在明显增加。创新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支持制度,推进其与迁入城市低收入户籍人口就业支持制度并轨,这种需求日趋强烈。
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这种情况往往导致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更加需要直面“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否则,很容易面临发展空间收缩、回旋余地减少,甚至不稳定不确定性增加等问题,加大统筹的困难与风险。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曾经从农民工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角度进行了详细分析,在此不再赘述。此外,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均属较为复杂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单纯推进新型工业化或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的改革和政策、实践创新较多,但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改革和政策、实践创新较少,而且统筹推进的难度和风险也会明显增加。
三、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思路、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问题及其成因,当前城乡要素难以实现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农业农村大量优质要素严重外流;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的提高滞后于发展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是难免的。这些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增加了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困难和障碍,制约城乡差距的缩小和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实现。为解决这些问题,完善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思路和目标任务,优化其对策选择具有重要意义。
(一)战略思路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而且,“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胜利完成,“十五五”规划期即将开始,“十五五”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因此,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融合发展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将发挥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和乡村全面振兴支撑作用结合起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对乡村全面振兴融合渗透和赋能发展;坚持规划先行、网络发展方向,突出包容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稳慎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县镇村规划布局,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鼓励中心城市、城市群、都市圈提升发展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支持节点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层次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积极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形成以县城为纽带,以强化县域经济为支撑,以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为基点的新格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和城乡差距合理化,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实支撑。上述意义都比较容易理解。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下几点:
——强调“坚持以人为本”,要求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化解影响高质量发展和城乡居民实现高品质生活的突出问题发力,找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发力点,凝聚社会共识,激发不同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力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将增强城乡居民共商共建共享发展能力放在突出地位,加强共商共建共享发展载体和平台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段话对于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利于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取向。
——“推动形成以县城为纽带,以强化县域经济为支撑”,实际上要求将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县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功能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通过强化县域经济,增强乡村全面振兴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支撑作用。发展县域经济,不仅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结果,对于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也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到2035年,基本形成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新型城镇化支撑作用有效发挥、相得益彰,城乡规划、建设和治理融合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格局基本形成;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基本完善,农业农村共同富裕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基础设施联通性显著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统筹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取得显著进展,基本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网络发展、优势互补的城乡国土空间开发关系;以中心城市为引领,以城市群、都市圈或区域城镇体系网络化发展为依托,以县城为重要纽带,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格局基本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实现。
我们曾经的研究显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应该聚焦以下重点任务,即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质扩面,推进城乡产业梯度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县城为枢纽打造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支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城[7]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城乡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和问题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作为不断强化新型工业化底色的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除强调强化新型工业化对实现上述重点任务的赋能作用外,应将推进新型工业化更好地惠及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强农惠农富农作为突出任务之一。
(三)对策建议
1.推进新型工业化扩面提质,加强产业发展载体特别是县域经济平台建设
推进新型工业化日益重视发展方式、发展理念的转型升级,体现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绿色化、融合化等全球工业化发展趋势,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应该不断强化的底色。因此,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首先需要推进新型工业化扩面提质,推进新型工业化对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融合渗透,更好地赋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相互借势发展、相得益彰。近年来,随着人口总量见顶回落和消费结构升级导致的消费需求分化,我国越来越多的传统产业市场需求已达峰值,但产能扩张仍在继续,因此其产能过剩问题很可能日趋凸显。加之,国内外发展环境日趋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在部分产业园区迅速扩张的同时,部分产业园区因主导产业衰退、接续产业发展滞后,导致产业收缩甚至园区萧条的问题难以避免。要注意分类施策,积极稳慎地解决新兴产业园区发展与收缩型产业园区转型甚至退出问题,鼓励探索同质低效产业园区整合升级机制,根本解决其定位不清、同质竞争、决策滞后、土地和基础设施闲置浪费,甚至过度依赖优惠政策等问题。这样也有利于更好地顺应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推进新型工业化提质扩面,还要求结合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在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产城融合,甚至文化与城乡发展融合上不断取得进展。
要注意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产业链关联和构建优质高效便捷体验的园区服务能力等,引导各类成长型、新兴产业园区提升发展能级,培育富有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加强分工协作,强化特色和竞争优势,培育借势发展能力。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打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平台,在加快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同时,培育特色竞争优势,探索产业附加值与技术同步升级的路径。要结合优化产业园区布局,引导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加强原料基地、产业配套和服务能力建设、带动就业等途径,形成对周边地区乡村发展的辐射带动力。要鼓励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和特色小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区域综合服务中心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强化新型工业化对乡村发展的渗透和赋能效应。
2.强化包容发展导向,激发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农业农村参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城乡关系层面看,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旨在通过激发乡村多重功能价值,根本改变资源、要素从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失的问题,促进城乡差距合理化,这本身就体现了浓郁的包容发展导向。就总体而言,相对于城市,农民收入水平低、就业竞争力弱,乡村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更多强化包容发展导向,促进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农村农民。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更好地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如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企业家是中坚力量,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是骨干平台和企业家集聚区。要同等优先地鼓励企业家在农村创新创业,加大对乡村产业园区和成长性特色产业集群生产性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鼓励打造乡村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领头雁”和“压舱石”。
在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强化包容发展导向,不仅要求激发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发展的内生动力,还要将引导农民和农村企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增加发展机会放在突出地位,防止工业、城市和大企业依托其实力优势和垄断地位以强欺弱、以大欺小,甚至搞不正当竞争,引导农业农村更好地加入区域分工协作网络,帮助其拓展发展机会,推动其共享发展成果。要通过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加强农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式对农业农村赋能发展,增强其自我发展和抗风险能力。在尊重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则的背景下,这不仅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也是吻合的。乡村产业发展应该允许实行与城市产业有所不同甚至略低但却切实管用的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考虑乡村产业基础、发展环境的差异及其更强的公益性,对民营经济和创新创业的支持,在乡村可采取略低于城市的准入门槛标准。这也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要求“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的具体落实和体现。鉴于农村居民科技文化素质往往较差,接受科技文化培训的机会和能力往往明显不足,要注意搭建农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或创新创业平台,帮助其更好地拓展“在干中学”的机会,引导其通过就业特别是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优先支持企业家在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中发挥作用。
3.增强规划引领和导向作用,将推进中心城市、城市群、都市圈发展方式转型和打造县城、中心镇等县域增长极结合起来
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城乡空间布局的统筹作用,强化空间用途管制,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在此前提下,顺应人口、经济和空间布局的演化趋势,发挥规划引领和导向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融入城市群、都市圈和区域城镇体系的网络布局之中,提升城乡规划、乡村规划和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强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网络联动效应。要通过优化提升中心城市特别是超大特大城市城区功能,加快其发展方式转变,带动中心城市及其所在城市群、都市圈提升发展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督促城市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改革创新,促进半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进城农民工加快融入城市,并实现稳定就业、随迁子女稳定就学,稳健加强相关住房、社保等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进城落后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推动中心城市、不同层次的节点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打造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区域经济增长中心,培育其互补协同发展能力。要规避区域城镇体系单中心过度集中的传统发展模式,推动区域城镇体系极核化、组群化、网络化发展,增强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能力。鼓励依托重大基础设施通道,打造产业发展廊道和城市群、都市圈发展轴。鼓励区域中心城市依托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优势和发展基础,打造数字经济、智能经济发展先行区,增强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引领带动功能。结合优化区域城乡规划、县域发展规划,推动农业乡村发展有效融入区域城镇化网络,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之间网络联动、共同繁荣新格局。
要结合加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顺应人口变化和经济格局演变趋势,引导人口、经济和公共服务适当集中集聚,并形成网络分布式发展格局。优化县乡村规划布局,加强中心镇、中心村、特色小镇、产业强镇建设,打造层次不同、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增长极和县域公共服务亚中心,培育其优势互补、网络联动关系。稳慎推进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要将县城周边、中心镇、优势特色产业园作为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的重点。注意通过优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吸引人口和产业集聚,建设县域富民产业园。鼓励产业园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向县城周边或中心镇集聚布局。鼓励依托县城或中心镇,打造便捷生活圈、优质就业圈、体验服务圈、繁荣商业圈,培育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和特色服务中心。要警惕采用“村村通”思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带来的战略浪费。注意采用经济办法、慎用行政强制,解决空心村治理问题。
4.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致力于解决城乡发展失衡、城乡差距过大问题,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因此,应将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放在突出地位。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进展和成效,也是检验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成色和质量的重要标尺。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影响乡村振兴的关键性难事和重点实事,推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努力把乡村建成广大农民的美好幸福家园、城市居民感知乡风乡韵的魅力体验乐园。这样,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才能由梦想成为现实。
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守好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等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推动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与建立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并轨。要积极提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推进农业强国建设不断取得实效。要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统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流通和贸易政策,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注意引导重要农产品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培育战略伙伴关系,鼓励打造命运共同体,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优先支持保护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利益。要注意引导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做好“土特产”文章,跳出片面追求规模扩张的传统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品牌品质品位。要结合发展县域经济,加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要结合优化县乡村规划布局和统筹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整治。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抓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落实落地,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5.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改革与城市改革、宏观改革协调联动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面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需求,加强对现有农村改革经验的总结和系统集成,注意因地制宜地推广转化,提升改革实效。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农户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此前提下,鼓励探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形式,加快构建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发展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有效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将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有效结合起来。最近几年来,许多地方第二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或即将到期。部分地区已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村、整镇、整县试点,安徽、湖南、广西率先启动了土地承包延包整省试点。许多地方在试点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延包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形成了一些值得推介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实践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如部分地区二轮承包到期延包过度追求延包率,甚至将“大稳定、小调整”简化为“重稳定、不调整”,对解决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问题和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缺乏前瞻性。要注意防止过度强调用延包代替改革,将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自主探索结合起来,强化包容创新和分类指导,拓展弹性选择空间,防止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导致顶层设计过严过细,加剧基层解决问题的难度。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宜粗不宜细,可多些原则规定、底线要求和复杂问题的争端化解准则,引导相关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尊重各地自主探索和选择,鼓励各地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将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结合起来。如鼓励探索老年农民退休制度和相关激励机制、鼓励创新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等。
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思维,注意激发城乡改革之间、农业农村改革与宏观改革之间的联动效应,也要防止用政策创新代替深化改革举措的倾向,推动相关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如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都面临如何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的问题。推进相关改革创新的城乡协同,不仅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对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也有重要的积极意义。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但在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与发展工业新质生产力方面,对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既有共性要求,也要尊重产业属性不同导致的差异性。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平台经济对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影响日益广泛而深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进涉平台经济的改革创新,既要考虑对平台经济的需求和平台经济的发展要求,也要体现应用场景不同对平台经济制度创新的影响,注意城乡改革和政策创新的联动,防止形成体制和政策藩篱。